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关于2016年寒假放假有关安排的通知》(校办[2016]1号)安排,2015-2016学年寒假延长1周,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以下简称本学期)校历也相应做如下调整:
一、校历本学期教学时间由原来19周调整为18周,第1周变更为2月29日—3月6日(依此顺延);
二、本学期正常上课时间仍旧为16周,原定本学期两周的集中实践课程教学时间压缩为1周,于第17周开展完成;
三、本学期考试周变更为第18周;
四、本学期放暑假时间不变(7月4日);
五、校历以2月29日新发布为准。
请各教学单位根据时间合理安排教学活动,如有问题请联系教务处教务科。
教务处
2016年2月29日
2015-2016学年校历(修订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