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注意事项
一、登入成绩录入界面
任课教师访问IP:211.67.143.14或211.67.143.13,登陆“正方现代教学管理信息系统”。点击“成绩录入”选择课程名称,输入课程密码“0”,用鼠标点击“确定”(按回车键无效)。
二、成绩录入阶段
2015年12月25日8:00-2016年1月7日12:00,录入平时成绩、实验成绩并保存;
2016年1月11日8:00-2016年1月20日12:00,录入期末成绩提交并打印相关材料。
根据教评的要求,成绩录入全部课程不分院系和课程类型,一律采用百分制进行记载,请各位老师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进行操作:
(1)录入时请先确认界面上方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和实验成绩所占总成绩比例;
(2)根据期末考试工作安排,严禁随意给定学生平时成绩,平时成绩须基本符合正态分布。建议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左右。如果一些课程平时成绩记载不能按学校规定的项目记载,可以由院(系、部、中心)根据课程教学特点制定项目内容和比例,但同一课程必须保持标准一致。
(3)平时成绩记载指导建议:考勤成绩(20分)、课堂表现成绩(30分)、作业及测试成绩(50分)组成。各位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特点进行变动,但同一课程要求统一。平时成绩记载册装入课程试卷袋。
(4)关于总评成绩的正确性:出现总评成绩换算不正确的情况时,请点击“清空总评”,然后再次点击“保存”,即得出正确的总评成绩。特别的,录入平时成绩保存后,总评成绩为平时成绩的30%,在录入期末成绩后要清空总评,再次保存生成的总评成绩为最终成绩。
(5)对于系统中有学生名单而没有试卷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录入,对于作弊、缺考的学生,应在期末成绩一栏中注明“作弊”、“缺考”等相应字样。“缓考”申请已于考试开始前由教务科处理完毕。特别的,教师应正常录入“缺考”、“作弊”、“缓考”学生的平时成绩。
(6)对于有试卷而系统中没有学生名单的情况,任课教师需写明情况并连同试卷交教师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主考院系教学秘书应认真汇总,登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成绩问题核查汇总表》并保存试卷,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试卷。对于有学号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表没有该生等情况,要在学生情况说明一栏填写清楚。
三、任课教师阅卷完毕后请及时录入期末成绩,录入完成后需打印及交送的表格
成绩提交后,按教学班打印《考试成绩登记表》(格式二)和《试卷分析》(格式三)一式两份(注:一般课程成绩登记表打印格式二,如有实验成绩,成绩登记表则需打印格式一),一份交主考教师所在院(系、部、中心),由主考教师所在院(系)送教务处教务科,一份随同试卷留存所在院(系)存档。
按教学班打印成绩单时不需要选择行政班。
分散考核的课程只打印“格式二”,但如果是以试卷形式考试的,也需要打印格式三进行试卷分析。
打印成绩单请注意:点击打印后会弹出“正在生成报表...”字样的页面,并弹出表格窗口,如果没有该窗口,可能是被IE助手等拦截工具拦截了,请关闭这些拦截工具或者再次点击打印按钮并同时按住“Ctrl键”直到弹出表格窗口。
四、考核试卷或材料均由开课院(系)负责保管!
五、成绩更正流程
录入后的成绩请任课老师务必仔细核对,若提交后的成绩有误需更改成绩的,需要由教师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成绩更正申请表》,按程序批准后,由教师本人或教学秘书交教务处教务科更正。《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成绩更正申请表》可在教务处网站下载。
六、期末考试材料上报
各院系请于2016年1月21日下午15:00之前上报考试相关材料(成绩登记表、成绩问题核查汇总表、成绩更正表)。上交成绩登记表时在成绩管理-网上成绩录入设置中导出应录入成绩的课程目录(要求字段:课程名称,老师,选课课号、教学班构成,备注),按照选课课号排序。并把目录表打印,附在成绩登记表首页。特别注意,每一门成绩单,都需要签名和加盖公章。主修专业和双学位分开报送.
七、特别注意:各院系请在报送材料时,认真检查本学期所开全部课程老师是否全部录入并提交,务必确保所有老师成绩录入完成。
八、温馨提示 :
请各位老师合理分配录入成绩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时段和最后几天,否则可能造成服务器压力过大而持续登陆不上的情况,以致错过录入时间。若不能打印成绩单请先告知院系,由教学秘书集中反馈到教务科。 特别的请老师们注意:
1、教师登录发现密码错误的,请教师到所属院系教学秘书处查询密码,由于系统升级过程中发现部分教师的登录密码发生了变动,如新密码比较复杂的,教师秘书可以给教师密码清零,清零后密码为六个“0“,教师登录后可自行更改密码。
2、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录入,即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满分都是100分,成绩比例设置在录入成绩网页的左上方,录入成绩前先检查成绩比例是否正确。
3、保存成绩后成绩如有改动的,请先清空总评(在页面右下方),再重新保存或者直接提交,以免总评成绩与录入成绩不对应。
4、如果教师直接提交后,发现整班提交错误的,需教师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具体情况,院系教学主任签字,院系盖章后交到教务科,由教务科进行解锁处理。
5、对于有试卷而系统中没有学生名单的情况,任课教师需写明情况并连同试卷交教师所在系教学秘书处,主考院系教学秘书应认真汇总,登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2016学年第1学期成绩问题核查汇总表》并保存试卷。成绩问题核查汇总表只做漏登成绩登记用,不做更正成绩处理(若学生有该课程成绩又登记在问题成绩里的,不做更改,更正成绩必须用成绩更正表)。
6、问题成绩表中涉及实验成绩的需说明平时、期末、实验成绩的比例,无实验成绩又无特殊说明的,录入比例按平时成绩30%、期末成绩70%计算总评成绩。
7、特别注意:各位老师请认真检查本学期所开全部课程是否全部录入并提交,务必确保所有成绩录入完成。
教 务 处
2015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