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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厅管理办法

2016年04月30日 00:00 jxfw 点击:[]

为了加强报告厅管理,现制定如下管理办法,请遵照执行。

一、报告厅使用申请

 

1、使用报告厅需按要求填写报告厅使用审批表,单位要盖章、负责人要签字。

2、使用多媒体设备需押使用人的有关证件,使用完毕由管理员检查后,使用人领取本人证件。

3、使用完毕后,负责人需要安排人员将卫生打扫一下,墙上和天花板上不允许残留胶带等物品。

4、设备有问题需管理员调试,不允许私自调试设备,一经发现私调试设备,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5、严格按照申请表上的时间、地点和用途使用报告厅,不得随意改变报告厅的用途,不得在报告厅从事与教学无关的商业性活动。

6、遇到学校紧急情况,管理人员有权调整使用。

二、报告厅日常管理

 

1、使用时应提前半个小时打开设备,开设备要押证件,打开设备后管理员要登记使用院系信息。

2、设备使用,必须由技术员或管理员调试,发现难以解决的问题可以拨打电话给技术班长或声视公司。

3、设备使用完毕后管理员需要整理好控制室,将音频线和视频线收好,物品摆放整齐后将报告厅锁好。

4、使用完毕后,清点桌子和设备,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教务处

2016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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