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平衡各门课程的教学时间,合理安排教学活动,相关部门在广泛征求各教学单位意见的基础上,综合考虑节假日、运动会对正常上课带来的影响和其他方面的因素,对节假日上课进行相应安排,并对运动会周(第八周)上课作出一些调整。具体安排如下。
一、节假日上课安排及运动会周(第八周)上课调整
(一)节假日上课安排
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5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正常放假,如节假日期间的周六、周日不是法定假日,则原来安排在周六或周日的课程照常上课,详见表一(清明节已休过假,为说明运动会周上课调整原因而将其列出)。
表一:本学期节假日上课安排表
节假日 |
时间 |
放假安排 |
上课安排 |
清明节
(第5、6周) |
4月4日-6日
(周六、日、一) |
三天连休。其中,4月5日(周日)放假,4月6日(星期一)补休 |
4月4日(周六),原安排的教学活动照常进行 |
劳动节
(第9周) |
5月1日-3日
(周五、六、日) |
三天连休。其中,5月1日(周五)放假 |
5月2日(周六)、3日(周日),原安排的教学活动照常进行 |
端午节
(16、17周) |
6月20日-22日
(周六、日、一) |
三天连休。其中,6月20日(周六)放假,6月22日(星期一)补休 |
6月21日(周日),原安排的教学活动照常进行 |
(二)运动会周(第八周)上课调整
运动会周作为调节周进行上课调整,弥补因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放假而导致的相关课程课时不均衡问题。4月23日(周四)、4月24日(周五)举行运动会,不上课;4月20日(周一)正常上周一的课,4月21日(周二)上周五的课,4月22日(周三)上周一的课,4月25日(周六)、26日(周日)原安排的教学活动照常进行。简言之,是仅对4月21日(周二)、4月22日(周三)这两天的上课进行调整,详见表二。如因天气等原因而使运动会推迟,上述调整相应顺延。
表二:运动会周(第八周)上课调整表
日期 |
4.20 |
4.21 |
4.22 |
4.23 |
4.24 |
4.25 |
4.26 |
星期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日 |
拟上星期几的课 |
一 |
五 |
一 |
运动会 |
运动会 |
六 |
日 |
二、运动会周(第八周)上课调整的目的与理由
(一)平衡各门课程教学时间
本学期共18周,其中考试1周,比通常学期少1-2周,如不进行上课调整,周一和周五的课程就因放假和运动会少2周上课时间,所受影响过大。调整后,本学期整学期开课的所有课程均相当于停课1周;今年秋季学期中秋节、国庆节、元旦共放假5天,刚好也是1周,届时也拟作相应调整,可以平衡每学期各门课程的上课时间。
(二)保障有效完成教学任务
制订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时,不少教学单位提出了增加课程学时的意愿。在无法整体增加课程学时的情况下,只有尽可能减少因故停课而减少的上课时间,以保障有效完成教学任务。
(三)不影响教学工作量的正常计算
只要是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安排的学期课程,无论是否因节假日放假或运动会而停课,都不扣减任课教师的教学工作量。因此,为平衡各门课程教学时间做出一些调整是十分必要的。
(四)运动会周可调节性强
利用运动会周对上课作出一些相应调整,既可平衡各门课程教学时间,又能最大限度地减少因调课带来的不便。运动会是一种正常的教学活动,只不过是由运动形式代替了课堂教学活动。运动会可以安排在第八周的其他时间进行(如周二、周三),但为使运动会后师生有充分的休息时间,将其调整到周四、周五进行是符合实际需要的。另外,除劳动节(周五)的停课是法定假日当天外,清明节和端午节停掉的周一的课是因补休而停课的,而不是因为放假而停课。
教务处
201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