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23〕52号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教材征订工作,保证优质教材进课堂,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河财政教〔2021〕72号)和各年级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要求,现将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材预订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用原则
教材选用采用分级负责、集体决策的方式进行,坚持如下原则:
(一)凡选必审。各教学单位所选用的教材必须经教研室主任、教学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组组长(书记和院长)审核后签字,并加盖本部门公章。
(二)质量第一。优先选用国家级和省部级规划教材、精品教材及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的优秀教材,其中公共基础课、专业核心课优先选用国家级规划教材,优先选用内容前沿、技术手段先进、特色鲜明的新教材。
(三)适宜教学。满足本校人才培养方案、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要求;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便于组织教学和激发学生学习兴趣。
(四)公平公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严肃选用纪律和程序,严禁违规操作。
(五)连续性原则。同一门课程选用的教材一经审定使用,若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
(六)统一性原则。教学大纲要求相同的同一门课程,原则上应采用同一种教材。确因教学需要增发辅助教材的,经教学单位和教务处批准后方可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向学生出售和摊派教材。
(七)“马工程”重点教材目录涉及到的课程,必须选用“马工程”重点教材。(教材目录详见附件)
(八)严格外文原版教材选用。如课程教学确实需要国外原版教材(含影印版或复印资料),各教学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组要组织专人对教材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和适应性进行全面审查,并形成书面使用审查意见,提交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审定后,报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工作程序
(一)教研室选用的教材经过严格论证后,填写教材选用与使用等相关信息,报本单位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组审查;
(二)教学单位根据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教学工作任务,组织专家对备选教材进行审读,重点就教材的思想性、科学性、适用性提出审读意见,党委重点对哲学社会科学教材进行政治把关。
(三)对审查通过的教材,由教学单位认真填写《必修课教材预订单》、《教材使用统计表》和《教材选用学院审批表》。
(四)教材选用结果向全校师生公示,至少5天。各教学单位将公示情况留存备查。
(五)各教学单位将选用教材信息报教务处教材科,由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委员会审核,并报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学校教材建设委员会研究评议教材选用结果。
(六)所选教材版本在经学校教材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各学院应及时向学生公布,特别是2021级、2022级和2023级学生需要自行购买的选修课教材版本更要提前公布。
三、工作要求
(一)由开课单位填报的《教材使用统计表》和《教材选用学院审批表》,要确保做到人才培养方案中2023-2024学年第二学期所有开设课程全覆盖,选修课没有固定教材的,填写《教材选用学院审批表》时,教材名称、主编、书号、出版社、出版时间、教材版次、价格等教材基本情况可以不用填写。
(二)使用教材学院填报《必修课教材预订单》,填写下学期要预订的必修课教材,教务处教材科将按照此预订单预订相关教材。
(三)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切实负起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安排专人切实做好教材选用工作,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要求进行。请务必准确填报,按时报送信息,避免出现因漏报、错报而影响教材按时供应的现象。
(四)除通过学校招标采购和上级文件指定的教材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为学生征订、供应教材。
四、检查督导
学校将不定时对各教学单位选用教材和自编教材进行检查督导,如选用教材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所造成的影响,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相应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全校通报,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教材内容的政治方向和价值导向存在问题。
(二)教材内容出现严重科学性错误。
(三)教材所含链接内容存在问题,产生严重后果。
(四)盗版盗印教材。
(五)违规编写出版国家统编教材及其他公共基础必修课程教材。
(六)用不正当手段严重影响教材审核、选用工作。
(七)未按规定程序选用,选用未经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教材。
(八)在教材中擅自使用国家或省级规划教材标识,或使用可能误导高校教材选用的相似标识及表述,如标注主体或范围不明确的“规划教材”“示范教材”等字样,或擅自标注“全国”“国家”等字样。
(九)其他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
五、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12月12日前将《必修课教材预订单》、《教材使用统计表》、《教材选用学院审批表》纸质版材料签字盖章后报送到教材科(行政楼东205)。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jwc8615@163.com,联系电话:86158276。
附件:1.中宣部、教育部已出版马工程教材名单
2.教材使用统计表
3.教材选用学院审批表
4.必修课教材预定单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