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书面申请/非本人出示委托书;
2.个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本人出具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纸质版一寸红底近照两张;
4.档案馆(行政楼主楼1楼)开具的录取花名册、毕业花名册、学历证明、学籍表、成绩单;
5.携带以上材料到学籍科(行政楼东配楼212);
6.材料接收时间为每周二和周四全天,当天可办理完毕(不包括节假日、法定假期、寒暑假);
7.如因证书损坏补办须交回原件。
*成人教育中专,需联系文北校区继续教育学院办理。
【联系方式】
教务部学籍管理科:郑东校区行政楼东配楼212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861583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