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鉴定工作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15〕631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省级立项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鉴定结项的范围
1.鉴定结项项目以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4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省级立项项目的通知》(豫教高〔2014〕101号)确定的项目为准,原则上应全部参加鉴定结项。确实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主持人提出初步意见报校教务处。
2.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3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果名单的通知》(教高[2013]614号)中延期鉴定并确已完成的项目,可随本次一同参加鉴定结项。
二、鉴定结项的原则
鉴定结项工作本着“实事求是、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鉴定结项,落实项目管理计划,实现课题研究目标,对项目的研究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鉴定结项的条件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研究内容。
2.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重视改革创新,体现我省三大国家战略规划实施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成果。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评价。
3.省级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有重要作用,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四、鉴定结项的方法
1.省级研究项目由教育厅委托项目主持学校组织鉴定和教育厅抽检复评的方式进行。
2.省级重点项目在学校鉴定的基础上由教育厅组织鉴定。
3.学校组建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4.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进行,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组长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包括:是否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对成果水平的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5)在学校项目鉴定的基础上,教育厅组织专家对省级重点研究项目和抽检的省级研究项目进行评审鉴定。
五、工作要求
1.时间要求
(1)9月7日前,请各项目负责人务必将相关材料报至教务处教研科(新校区办公楼东配楼206),电子版发送至hncdjyk@126.com。
(2)9月9日-14日,学校组织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委员会对项目进行鉴定,项目负责人随时准备进行项目汇报。同时,教育厅确定省级研究项目抽检名单。
(3)9月17日,学校将项目鉴定工作情况报告报送教育厅高教处。
2.须报送的相关材料要求
(1)《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含电子版材料)(见附件2),一式七份。
(2)反映该成果的总结和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部门审核加盖公章),一式一份。
(3)结项书与其他附属材料分开装订,附属材料编写目录和页码。
(4)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是项目执行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对促进成果的应用、交流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项目具体承担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鉴定结项工作,促进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人:李丽蓉 联系电话:18503883821
附件:1.我校2014年度省级教改项目立项名单(请点击下载)
2.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书(请点击下载)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15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