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0年教研室专项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通字〔2020〕48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教研室建设与管理,激发教研室活力,充分发挥教研室在教学和教学管理中的地位和作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研室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河财政教﹝2017﹞85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教研室专项评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范围
学校批准设立的所有教研室(附件1)。
二、评估依据
本次评估依据的《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研室评估指标体系》(附件2),是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研室建设与管理暂行规定》(河财政教﹝2017﹞85号)文件、《河南省高等学校优秀基层教学组织建设认定标准(试行)》和《河南省高等学校合格基层教学组织建设标准(试行)》整理而成。
三、评估内容
本次评估重点检查各教研室在立德树人、落实教学任务、促进教师教学发展、开展教研活动、推进教学改革等方面的工作成效。具体包括教研室规章制度、队伍建设、教学组织、专业建设、课程与教材建设、教学研究与改革、实践教学、条件保障、人才培养能力等情况。
四、评估程序及时间安排
本次评估采用各教研室自评与专家组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教研室自评
各教学单位组织教研室根据评估内容,依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研室评估指标体系》进行自查,并整理出相应支撑材料,以备学校专家组查阅。
(二)学校专家组评估
学校成立教研室评估专家组,在各教研室自评的基础上,学校将于2020年11月底组织专家组以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考察等方式,对各教研室工作进行评估。
(三)反馈评估结果
教务处对评估结果进行整理汇总,并反馈给相关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根据反馈意见和建议,针对问题,积极整改并落实到位,最终以书面形式提交整改情况报告。评估结果在全校一定范围内通报。
五、工作要求
(一)请各教学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节点,认真完成各项工作。
(二)教研室评估应坚持问题导向,重在摸清家底,明确方向。各教研室在准备和评估过程中,总结成绩的同时、不回避问题,以数据和事实说明情况,正确认识自身教研室建设的真实状态,不得弄虚作假。
(三)在评估过程中,如有问题,可及时与教务处教研科联系。
联系人:李丽蓉 联系电话:86156972
电子邮箱:hncdjyk@126.com
附件: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研室设置一览表
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研室评估指标体系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