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字〔2021〕47号
各教学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本科高校第二批课程思政项目建设的通知》(教办高〔2021〕239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第二批省级课程思政项目遴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型及限额
(一)课程思政样板课程。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校课程思政样板课程的申报名额为6门。
(二)课程思政教学团队。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校课程思政教学团队的申报名额为1个。
(三)课程思政特色化教学研究示范中心。按照省教育厅要求,我校课程思政特色化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的申报名额为1个。
二、申报条件
(一)样板课程
1.课程已纳入人才培养方案或专业考试计划,实施学分管理,并至少经过两个学期或两个教学周期的建设和完善。
2.课程准确把握“坚定学生理想信念,教育学生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爱人民、爱集体”主线,结合所在学科专业、所属课程类型的育人要求和特点,深入挖掘蕴含的思政教育资源,优化课程思政内容供给。
3.课程注重体现学校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注重价值塑造、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相统一,科学设计课程目标和教案课件,将思政教育有机融入课程教学,达到润物无声的育人效果。
4.课程注重课程思政建设模式创新,教学内容体现思想性、前沿性与时代性,教学方法体现先进性、互动性与针对性,形成可供同类课程借鉴共享的经验、成果和模式。
5.课程考核方式和评价办法完善,育人效果显著,学生评教结果优秀,校内外同行专家评价良好,形成较高水平的课程思政展示成果,具有良好的示范辐射作用。
(二)教学团队
1.团队负责人具有高级职称,能够准确把握各类课程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方向和重点,并融入课程教学全过程。
2.团队成员涵盖专业课教师和思政教师或辅导员,学历结构、职称结构、知识结构科学合理,每个团队8-10人。团队任务分工明确,集体教研制度完善且有效实施,经常性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教学研究和交流,课程思政建设整体水平高,拥有6门以上高质量课程思政课。
3.团队成员熟悉教育教学改革趋势,具有良好的合作精神,具有较高的课程思政教学水平。团队主要成员中主持有校级以上一流课程或精品课程等课程建设项目。能够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开展课程思政教学,深入挖掘专业课中的思想政治教育资源,课程思政教学主题鲜明、内容丰富、融入自然。
4.团队获得过校级以上教学成果奖励,注重教研成果应用,并起到辐射带动作用。主持有校级以上课程思政类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构建多层次的课程思政研究体系,对课程思政重点、难点、前瞻性等问题有一定的研究。
(三)教学研究示范中心
1.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分综合性示范中心和特色化示范中心两类,综合性示范中心为学校层面课程思政研究机构,特色化示范中心以二级院系为主导。本次示范中心申报项目为院级特色化示范中心。
2.特色化示范中心应聚焦本院系课程思政教学实践和理论研究,建设特色鲜明,发展定位准确,育人理念先进,工作规划清晰,任务职责明确,运行机制完备,能够有机融入本校课程思政综合性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各特色化示范中心之间可通过搭建交叉学科融合,积极探索课程思政模式创新,推动多学科优势互补协同育人。
3.特色化示范中心负责人可由二级学院主要领导担任,政治立场坚定,师德师风良好,对如何结合本学院办学定位和专业特色开展课程思政建设有深刻理解。中心人员配备科学合理,具有相应的课程思政建设实践经验和理论研究基础。
4.特色化示范中心立足本院系专业特色和课程育人特点开展课程思政建设,建成一批课程思政优质资源,形成具有推广价值的经验做法和高质量的研究成果,并在院系内外、学校内外形成示范辐射效应。
5.特色化示范中心要开展经常性的课程思政建设教师交流、观摩和培训活动,汇聚专业课和思政课教师合力,积极推动教师课程思政建设能力整体提高。
6.特色化示范中心探索建立课程思政建设质量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推动本院系将课程思政建设成效纳入教师绩效考核内容,不断提高教师开展课程思政建设的积极性、主动性。
7.特色化示范中心在政策、经费和条件等方面保障有力,具有开展课程思政教学设计、研讨、培训、分享等活动的良好基础和支撑能力。
8.已立项建设的省级课程思政示范高校和省级课程思政教学研究示范中心要对标一流,不断完善本校综合性示范中心建设,切实发挥出示范带动作用。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
1.课程思政样板课程。申报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汇总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课程视频材料(不超过20分钟,mp4格式,不大于500M)。
2.课程思政教学团队、课程思政特色化教学研究示范中心。申报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版)、汇总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支撑材料纸质版一份。
3.各申报类别申报书、汇总表见附件。
(二)具体要求
1.课程思政样板课程每个教学单位须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师教学能力择优推荐1门课程进行申报,课程思政教学团队、课程思政特色化教学研究示范中心各教学单位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申报。
2.请各教学单位认真规范做好组织推荐工作,按照限额向教务处申报。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并经公示等相应程序后向省教育厅推荐申报。
3.请于2021年10月8日上午10:00前将上述材料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新校区办公楼东配楼206房间),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李丽蓉 联系电话:0371-86156972
电子邮箱:hncdjyk@126.com
附件:各申报类别申报书、汇总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