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字〔2017〕31号
各教学单位:
通识教育选修课是大学生素质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生开阔视野,优化知识结构,培养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根据工作需要,学校于2017年4月17日下文(河财政文〔2017〕21号),决定成立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素质教育中心。为进一步推进我校通识教育选修课程建设,学校决定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管理规定》(河财政教〔2017〕16号)文件要求和我校实施大学生素质教育需要,开展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开课要求
(一)通识教育选修课应具有科普性、通识性、欣赏性特征,其内容专业性不应太强,对选修学生不应有主修专业知识的限制。
(二)拟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博士学位,并在该课程的学科领域内有专门研究,教学效果良好。
(三)此次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工作,鼓励新进博士结合自身研究领域,开设一批素质教育课程。比如开设《国别教育思想专题》、《大学书法》、《信息检索》、《读史明智》、《国学精粹》、《礼仪修养》、《生活美学》、《安全与自救》、《心理调适方法》等课程,以及中华文明尤其是中原文化相关系列课程,如大河文化、瓷文化、戏曲(豫剧)文化、殷商文化、茶文化等。
(四)通识教育选修课为理论讲授,学时为18学时,学分为1学分。
(五)教师申请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需经开课单位组织论证并试讲。
(六)开课单位应对通识教育选修课教学质量负责,对本单位所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的教学内容、教学质量严格把关,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具备条件并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多开设通识教育选修课。
二、审核程序
(一)教师提出申请,教学单位组织试讲等考查后报教务处;
(二)教务处组织专家对新申报的通识教育选修课进行评审,评审结果报分管校长审批。
三、提交材料
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审批表》(附件1),提交课程教学大纲、课程简介各一份。
希望各单位切实重视通识教育选修课的申报工作,于2017年6月5日前将相关材料和本单位的汇总表(附件2)报教务处教研科(郑东校区综合办公楼东配楼206房间),电子版发送至hncdjiaoyanke@126.com。
其他未尽事宜请联系教务处教研科。
联系人:李丽蓉,联系电话:86156972。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选修课开课审批表(请点击下载)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通识教育选修课汇总表(请点击下载)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