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字〔2017〕21号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专业(方向)建设,优化专业(方向)结构,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我校已于2016年下半年对2017年拟新增专业(方向)的申报意向征求了意见。现将召开新增专业(方向)申报论证会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论证会拟安排在2017年5月底或6月初,具体时间会在正式通知时告知。
二、参加人员
(一)各专业申报负责人及相关成员;
(二)评审专家;
(三)教务处处长、副处长及相关科室人员。
三、会议程序
(一)教务处处长主持专业(方向)申报工作论证会;
(二)各专业(方向)申报负责人用PPT向专家汇报新增专业(方向)申报的主要理由及人才需求预测情况,拟设专业(方向)的培养方案,拟设专业(方向)的建设规划、师资队伍情况等。时间不超过8分钟;
(三)专家对申报的新增专业(方向)有关情况进行质询,专业(方向)申报负责人及成员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四)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个申报的新增专业(方向)提出是否同意设置的意见。
四、新增专业(方向)评审参考指标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目录》)文件精神,新增专业(方向)申报评审参考以下几项指标:
(一)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稳定的社会需求;
(二)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
(三)有相关学科作为专业发展支撑,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优势;
(四)有明确的专业发展规划、先进的人才培养方案;
(五)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六)具备开办专业(方向)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五、报送材料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2、附件3)。申请表用A4纸打印,做到内容完整、无误,排版美观、大方。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分“备案专业”适用和“审批专业”适用两类。申报《目录》内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申报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六、注意事项
(一)在上学期各院系提交的申报专业(方向)(见附件1)基础上,如有新的申报意向,也可提前做好调研和材料准备,到时一并汇报。
(二)希望各单位充分重视拟增设专业的申报工作,抓紧时间对有意增设的专业进行调研,认真准备和撰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报送份数另行通知。
(三)相关附件和资料可从OA系统和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联系电话:0371-86156972
附件:1.2017年各教学单位拟申报的新专业(方向)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附件1
2017年各教学单位拟申报的新专业(方向)一览表
序号
|
专业名称(方向)
|
专业代码
|
所属学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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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院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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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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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表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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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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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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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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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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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与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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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02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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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
|
电子商务与
物流管理学院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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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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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802
|
工学
|
资源与环境学院
|
4
|
数据科学与
大数据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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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910T
|
工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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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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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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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401
|
艺术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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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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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专业代码后加“T”指的是特设专业,特设专业每年动态调整,每年批准设置的新专业(需要履行审批程序)列为特设专业。
2017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