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新专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教通字〔2015〕9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专业建设,优化专业结构,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见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2)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15年新专业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设新专业的原则
1.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知识创新和科技进步的需要,积极设置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相关专业,大力支持交叉性学科申报;
2.遵循高等教育发展规律,增设的新专业应符合我校长远发展目标和专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和布局,有利于人才培养质量及办学效益的提高;
3.增设的新专业应依托优势学科,具有一定的办学基础和条件,有利于形成特色专业群;
4.增设新专业应充分考虑到报考生源和毕业生就业率,凡通过现有专业扩大招生、改造更新或拓宽专业服务方向等途径,能基本满足人才需求的,一般不增设新专业。
二、增设新专业的条件
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
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
3.有稳定的社会人才需求;
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6.具备开办专业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三、申报程序
1.相关院系在广泛征求意见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向教务处提交设置新专业的论证报告和相关材料,由教务处组织初审;
2.初审合格专业需准备新专业申报PPT,进行现场汇报答辩,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审议、评议,并推荐拟设新专业。新专业申报PPT说明增设该专业的主要理由,着重阐明增设该专业的必要性和可行性,人才需求预测情况,拟设专业的培养方案,拟设专业的建设规划及师资队伍情况等,不超过8分钟。
3.评审结果经校长办公会审核通过后,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报送教育厅,由教育厅报教育部备案或审批。
四、报送材料要求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3、附件4)。申请表用A4纸打印,做到内容完整、无误,排版美观、大方。
五、注意事项
《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分“备案专业”适用和“审批专业”适用两类。申报《目录》内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申报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希望各单位充分重视拟增设专业的申报工作,抓紧时间对有意增设的专业进行调研,认真准备和撰写申报材料,并于2015年6月5日前按要求将《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纸质一式三份)报教务处教学研究科,并发送电子版至hncdjyk@126.com。
文件可从OA系统和教务处网站(http://jw.huel.edu.cn/)下载。
联系人:李丛束 李丽蓉 联系电话:0371-86156972
附件:1.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请点击下载)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请点击下载)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请点击下载)
4.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请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