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部长信箱  | 设为首页 
 本站首页  机构设置  教务管理  学籍管理  教学研究  教学服务  教材建设  招生信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教学运行 
 考试管理 
 成绩管理 
 辅修管理 
 工作流程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教务管理>>考试管理>>【成人学位】>>通知公告>>正文
 

关于做好2015年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2015年09月06日 00:00 佚名 点击:[]

教办研〔2015〕350号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关于做好2015年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
报名工作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成人学位外语统考”)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我省2015年成人学位外语统考报名考试工作纳入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水平省级联考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联考平台”)统一管理。现将报名考试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语种
时间:2015年11月1日(星期日)上午9:00至11:00进行。
语种:英语、日语、俄语,所有语种均不考听力。外语类专业考生须选择第二外语进行考试。
二、报名对象
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在读本科生,拟申请获得学士学位者,均须参加本考试。
三、报名程序及相关要求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报名
2015年9月1日前,考点学校(名单见附件1)登录联考平台完成本单位基本信息和专业信息的维护及发布等工作。
考生于2015年9月5日—15日期间登录“河南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网站”(http://xwb.haedu.gov.cn/)或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左侧的“2015成人学士外语考试(考生入口)”(http://www.chinadegrees.cn/xsxw/index.html),进入联考平台注册个人信息、上传本人电子照片(上传电子照片标准见附件2)、填写提交报考信息并在网上缴纳报名考试费。考生请仔细查看报名系统中的《报名考试流程》,并妥善保存注册的用户账户和密码。
各校须在照片上传48小时内,在联考平台上对本单位考生的报名信息进行认真审核,同时对考生上传的电子照片按规定标准进行审核。报名信息审核时,联考平台(报名系统)将自动向报名信息审核不通过的考生按照报名信息中填报的电子邮箱发送电子邮件,通知其重新填报。照片审核时,联考平台(报名系统)将自动向照片审核不通过的考生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其重新上传。报名信息或照片未经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考生不能进行网上缴费及现场确认。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在联考平台中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样表)》(见附件3)。
(二)现场确认
2015年9月1日前,各考点学校在联考平台上发布《现场确认公告》,公布本考点现场确认的具体时间、地点和要求,现场确认工作应于9月25日前完成。考点学校须使用经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核准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阅读器,对考生所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鉴别,在联考平台上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的个人信息,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同时,在线采集考生身份证内的电子照片。考点学校基本操作流程图见附件4。
网上缴费成功且照片审核通过的考生可在联考平台上(报名系统页面左侧的“查看各级公告信息”栏目)查看考点学校发布的《现场确认公告》,必须由本人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报名登记表(样表)》,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考点学校进行现场确认,并核验、确认报名信息。报名信息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后,一律不得更改。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见附件5。
省内高校的考生在进行网报时只能选择自己的学位授予高校作为现场确认点,考生不在规定报名点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无效。经省外高校所在地省级学位主管部门和我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同意,在我省借考的省外高校考生,只能选择在河南工业大学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逾期不予办理。只完成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现场确认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所缴报名考试费不予退还。
(三)报名考试的证件要求
参加2015年河南省成人学位外语统考的所有考生(含现役军人和人民武装警察)规定使用的有效证件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考生应提前检查好个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是否丢失、消磁,如丢失、消磁请尽快补办,以免影响报名和考试。
(四)准考证下载打印
考生自2015年10月26日起通过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考试须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
四、考试收费
按照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关于确定我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进行外国语水平考试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函》(豫发改收费函〔2004〕577号)的规定,我省成人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考试报名考试费标准为每人70元。
五、考试大纲
今年我省采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英语水平考试大纲(非英语专业)》(2013年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日语水平考试大纲(非日语专业)》(2013年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学士学位俄语水平考试大纲(非俄语专业)》(2013年版)作为考试大纲。
六、考试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拟在2015年11月底公布并下发至有关学位授予高校。考生在12月上旬可通过河南省教育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网站免费查询。
七、考风考纪
对考生及工作人员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的规定,坚持原则,注重证据,履行程序,严肃处理。
考生在考试中舞弊,本次考试成绩无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给予暂停参加该项考试1至3年的处理:
1. 组织团伙作弊的;
2. 向考场外发送、传递试题信息的;
3. 使用相关设备接收信息实施作弊的;
4. 伪造、变造身份证、准考证及其他证明材料,由他人代替或者代替考生参加考试的。
八、其它事宜
1. 河南省成人学位外语统考考务办公室(以下简称“省考务办”)设在河南工业大学(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联系人:荣华,联系电话(传真):0371—67756700。
2. 考点学校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联考平台的各项技术操作,并做好宣传工作,及时将报名事项及有关要求通知考生,确保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工作顺利进行。
3. 考点学校须制定现场确认工作方案,重点做好现场确认场所互联网接口安装、网速扩容,以及计算机、打印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条码扫描枪等设备软硬件方面的测试与人员培训等工作。
4. 考点学校要基于联考平台及时做好考生报名资格的审查工作。对资格不符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其本次考试成绩无效,责任由对其进行资格审查的高校相关责任人和考生本人承担。
5. 考点学校要重视和加强信息安全工作,严禁泄露、传播考生个人信息。
6. 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自取得学籍(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自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开始)即可报名参加学位外语考试,考试合格成绩自下发之日起四年内有效。一次有效的成人学位外语统考合格成绩只能用于向考生所在学位授予单位申请获得一个成人学士学位。
7.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可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申请获得学士学位,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生以外的其他各类成人高等教育本科生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不得再申请学士学位。
8. 从2015年开始,我厅不再对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获得学士学位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工作由各学位授予单位根据国家和省里的有关文件规定自行审核。我厅将在学位授予信息年报工作中对成人学士学位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有关规定的成人学士学位信息不予上报教育部备案。
9. 考点学校应确保现场确认考生总数与考生《报名登记表》总数一致,防止漏报和错报,并妥善保存《报名登记表》一年备查。
10. 考点学校应指派专人负责本单位2015年成人学位外语统考工作,负责联系解决相关事宜,请于7月6日前将本考点《考务工作联系人基本信息表》(见附件6)传真至省考务办。考点学校在报名考试工作中遇到问题,可及时向我厅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处反映或通过“河南省成人学位外语统考考务工作QQ群”(群号码:457942134)寻求技术支持。
11. 考生在报名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咨询报考院校或省考务办,亦可进行在线咨询(QQ在线咨询号码:1134517440)。
12. 为帮助考点学校学习并掌握联考平台的各项功能和操作方法,我厅定于7月10日在河南工业大学(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莲花街)召开联考平台培训会,会期半天,请各考点学校的副主考、考务工作联络员和联考平台管理员(系统操作员)按时参加。与会人员务于7月10日上午9时前到河南工业大学行政办公楼D102会议室报到,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附件:1.考点学校名单
                               2015年7月3日
 
附件1

2015年河南省成人高等教育本科
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
考点学校名单
考点学校代码 考点学校名称 考生范围 联考平台用户名
10078 华北水利水电大学 本校考生 CR_41_10078
10459 郑州大学 本校考生 CR_41_10459
10460 河南理工大学 本校考生 CR_41_10460
10462 郑州轻工业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0462
10463 河南工业大学 本校考生、河南教育学院考生、河南广播电视大学考生、在我省借考的省外高校考生 CR_41_10463
10464 河南科技大学 本校考生 CR_41_10464
10465 中原工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0465
10466 河南农业大学 本校考生 CR_41_10466
10467 河南科技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0467
10469 河南牧业经济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0469
10471 河南中医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0471
10472 新乡医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0472
10475 河南大学 本校考生 CR_41_10475
10476 河南师范大学 本校考生 CR_41_10476
10477 信阳师范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0477
10478 周口师范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0478
10479 安阳师范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0479
10480 许昌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0480
10481 南阳师范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0481
10482 洛阳师范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0482
10483 商丘师范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0483
10484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本校考生 CR_41_10484
10485 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0485
10918 黄淮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0918
10919 平顶山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0919
11070 洛阳理工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1070
11071 新乡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1071
11326 信阳农林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1326
11330 安阳工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1330
11517 河南工程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1517
11653 南阳理工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1653
11765 河南城建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1765
11788 河南警察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1788
11834 黄河科技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1834
12735 铁道警察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2735
12746 郑州科技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2746
12747 郑州工业应用技术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2747
12949 郑州师范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2949
13498 黄河交通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3498
13500 商丘工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3500
14003 商丘学院 本校考生 CR_41_14003
90005 解放军信息工程大学 本校考生 CR_41_90005

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15年7月3日印发


上一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15年河南省成人学士学位外语报名考试指南
下一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现场确认公告

关闭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综合办公楼东配楼2楼 邮编:450000 邮箱:jwc@huel.edu.cn

版权所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 CopyRight 2005-2016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