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统一安排,我校自2013级开始实行学分制管理。选课管理是学分制教学管理的重要环节,为方便学生选课,保证学分制的顺利实施,给出选课指导。
一、选课原则
(一)学生应以《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在导师的指导下制定切实可行的总体学习方案及分学期、分年度的选课学习计划,并根据每学期个人修读情况及时调整学习方案,各院系应将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全部内容及时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告知学生。
(二)学生选课时应首先保证必修课的上课时间,再考虑选修课;有严格先修要求的课程,应按顺序修读;同一课程理论和实验分别开课的,应同时选修。
(三)各类课程选课人数不得低于30人(艺术类、体育专长生除外),低于开课班容量基数的课程,原则上不予开课。
二、选课类别
(一)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课程分为通识教育、学科基础、专业、实践共四个课程平台,这四个平台的课程按修读的形式可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二)必修课是指本专业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
(三)选修课是指学生可以在一定范围内选择修读的课程,学生选修的课程应满足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或指导性教学计划的修读要求。
三、选课程序
(一)选课前,学生应认真阅读和熟悉有关选课材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分制人才培养方案》、选课通知等。
(二)主修课程选课为多轮次选课,预计于放假前进行,待前期工作做好后,将会提前通知到各院系。选课期间,学生应随时上网关注院系有关选课通知。选课结束后,系统将形成最终选课结果,学生应及时上网登陆教务系统查询自己的课表,并按个人课表参加学习和考核。
学校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在学生选课前给每位学生预制一份必修类课程的拟推荐课表,该课表已包含下学期每位学生完成基本学分必修类课程的统一课表。在学校完成预制课表后,学生可进行以下选课。
1、第一轮选课:学生在此阶段可以根据个人人才培养方案,对学校排定的推荐课表可以进行调整(选择时间或教师),对选修类课程进行选课。
⑴对于通识必修课。学生可对推荐课表中此类课程进行退选,退选后,可根据个人空余时间选择该课程其他老师上课。
⑵对于学科基础选修或专业选修课。学生可根据院系提供的课程和学分要求,在自己空余时间,选择课程进行学习,对于推荐课表中的课程,学生可选择退选,并选择其他课程。
在第一轮选课阶段,学生可以选课,也可以删除已经选定的课程。第一轮选课结束后,对选课人数较多的课程,将考虑增开课堂;对选课人数不足开课班容量的课程(课堂)将停开。
2、补选选课阶段:对没有达到开课容量的教师进行停课,并安排选择该班课程学生进行补选。第一轮没有完成选课的学生也需要在第二轮完成选课。本轮选课学生只能选课,不可以删除选定的课程。
(三)对于通识教育选修课
预计于开学第二周前进行,待前期工作做好后,将会提前通知到各院系。选课期间,学生应随时上网关注院系有关选课通知。选课结束后,系统将形成最终选课结果,学生应及时上网登陆教务系统查询自己的课表,并按个人课表参加学习和考核。
通识教育选修课实行三轮选课,第一轮预选,第二轮补选,第三轮部分停开课程改选;第一轮选课不分时间先后,不设选课容量,学生可以预选任意课程。在第一轮选课结束后,超过选课容量的课程由系统按照教室容量自动随机抽选学生名单,抽中学生可以修读该课程,其他未抽中学生进入第二轮补选。第二轮选课结束后,不满足开班要求的教学班将停开,相关学生需进行第三轮改选。
四、选课要求
(一)已办理注册手续的学生方能参加选课;否则,选课系统不能确认身份,无法在网上进行选课。
(二)学生应亲自选课,不得由他人代选。
(三)未通过选课系统选课或未选上的课程,擅自听课或参加考试,其课程成绩无效。
(四)凡已选中的课程应参加该课程所有教学环节的学习和考核。选课后未在规定时间内退选而无故不参加课程学习或考核者,按旷课、旷考处理。
(五)上课时间冲突的课程只能选其中一门。
(六)有一定自学能力且平均学分绩点达到3.5以上(含3.5)的学生,经本人申请,任课教师和导师同意,学生所在学院批准,报教务处备案,可以自修部分课程。凡经批准自修的学生应完成平时作业,参加平时和期末考核。政治理论课、德育课、军事理论及训练、学科基础平台课、体育课、实验课、实习(实践)、课程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等应当采取全程听课的修读方式,不得自修。原则上学生每学期只能自修一门课程。
五、选课密码管理
(一)第一次选课前,注册中心下发学生的初始密码。为了保证密码的安全,学生在获得初始密码后,应尽快上网修改密码。学生一定要牢记自己的密码,不得转告他人。
(二)密码长度最长为10位,可以是数字、英文字母或两者相混合,如果是英文字母要区分大小写。忘记密码,持学生证可到院系教学办公室查询。
(三)学生在校期间可以利用选课密码进行选课、查询成绩、学籍信息和指导性教学计划等教学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