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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5-2016学年第二学期重修单开班考试的通知

2016年05月04日 00:00 佚名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我校教学工作计划安排,现组织安排重修单开班结课考试工作,具体安排要求如下:

一、考试时间

本次重修单开班考试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安排,各教学单位共同配合。本次重修单开班课程于5月14日结束,考试于5月14日—17日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参看附件1)。

二、考试相关要求

(一)命题要求

要严格按照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进行,不能降低考试标准。要认真依照标准答案(评分要点)进行试卷评阅工作,不能放松要求。本次考试涉及2012级毕业生的毕业审核工作,因此各教学单位评阅试卷、成绩登录要及时进行,以免影响毕业生的毕业审核工作。

(二)监考要求

1.监考是教师的基本工作职责之一,各单位所派监考人员应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不允许安排研究生或其他人员参加监考工作。每个考场配备监考人员标准为:学生人数50人以下的,安排2名监考;学生人数50-100人的,安排2-3名监考;学生人数100人以上的,安排3-4名监考,学生人数120人以上的,安排4-5名监考;学生人数超过200人的考场,安排6-7名监考;一名教师不能同时担任多个考场的监考。

监考人员如因不可抗拒因素而不能参加监考,必须至少提前半天以上向所在单位请假,由所在单位另行安排人员接替。凡无故不监考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2.监考教师应在开考前到本单位教学办公室领取试卷,并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发卷前应检查、核对学生证件,安排学生按指定位置就坐。认真组织学生彻底清理考场,要求学生将手机、书籍、笔记、书报、纸张等所有物品放在指定位置。板书考试相关要求,尤其要板书“携带资料、小抄、手机等参加考试是作弊行为”。宣读《考前5分钟给学生宣讲的内容》,并请考场内两名学生代表签字确认。

3.监考教师在考前5分钟面向考生展示试卷密封袋密封完好后当场开启清点试卷份数,并按当场学生实考人数分发试卷。

4.监考教师在考试中应认真监督学生考试,发现学生有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制止,并当场进行认定,暂扣学生证件,收缴其试卷、违规所用材料及物品,终止其继续参加考试,在试卷上标明“违纪”或“作弊”字样,在《考场记录单》上如实记录其姓名、学号及违规的详细情节(必要时附情况说明),由考生签字后责令其离开考场。考生拒不签字的,由监考人员在记录单注明相关情况。考试结束,监考人员应及时将《考场记录单》、违规考生试卷和违规所用材料、物品随正常试卷交到相应教学单位。学生所在院系必须在该课程考试结束后一小时内拿出处理意见,并报教务处。

6.监考教师应完整、准确地填写《考场记录单》。

7.考试监考实行谁监考谁负责制,监考教师考前应认真熟悉监考职责,在监考过程中,应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对考场的考试纪律负责。因清理考场不彻底、不宣读或不认真宣读《考前5分钟给学生宣讲的内容》、工作疏忽,造成较多学生考试违规的,按《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和教学管理事故认定与处理办法》(河财政教【2012173号严肃处理。

学校巡考组发现学生考试违规的,将视情节在《教务简报》上通报监考教师及其单位,并按相关规定处理。

8.集中考试完毕后,监考教师应将试卷(含答题卷)等所有考试材料送交本单位教学办公室主任(教学秘书)密封装订、保存。

(三)阅卷要求

1.评阅试卷时应密封答题卷,在评卷教师所在单位适宜的办公或教研场所评卷。严禁拆封评卷,不允许在规定以外地方评卷。

2.各单位在评卷前应进行评卷培训,评卷教师正式评卷前应先进行试评,流水评卷的应统一把握评卷标准。

3.一门课程只有一名任课教师的,该教师为评卷教师,也可以安排其他教师参加进行流水评卷。一门课程由两名以上任课教师的,实行统一地点、统一时间、集体评阅、流水作业一门课程由三名以上教师承担的,流水评卷的教师人数可适当减少,但至少为三人。

4.评卷教师应严格按照参考答案及评分标准进行评阅,保证客观、公正、准确,杜绝人情分。

5.用红色钢笔或圆珠笔评卷,采用给分制,分值使用阿拉伯数字,在规定位置规范书写得分数字与签名,严禁使用“×”、“√”、“-”等符号。主观题应给出得分点得分。所有卷面得分合计无误后填写在题首与卷首得分处,严格做到卷面、题首、卷首三处分数统一,数字书写无误。所有大题批阅完毕,合计出总分,填写在卷首“总分”处。

6.评卷中凡是分数改动处,必须划掉原分数,另写正确分数并将其划圈圈住,并在所划圈的右下角签写改动教师的全名。

7.所有试卷评阅后都要进行复核,复核签字手续要齐全。只有一位任课教师的课程,由教研室主任指定另一位教师进行复核。

8.总分合计人应在试卷“总分合计人”处签名,试卷复核人应在“试卷复核人”处签名。总分合计人与试卷复核人签名不能是同一人。

9.试卷分析

(1)试卷分析以教学班为单位,即每门课程每个教学班做一份试卷分析。试卷分析由任课教师负责。

10.平时成绩

平时成绩是学生平时学习状态的集中反映,平时成绩管理是过程管理的重要内容。平时成绩应是根据平时各项考核成绩及其比例计算出的,评定要有合理依据,严禁随意给出平时总评成绩。建议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为30%以内(含30%)。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核方式确认表中注明平时成绩记载规则说明。

11.评卷签名实行谁评卷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严禁冒用他人签名。

12.集体评卷时间定于2016年5月14日-19日进行。评卷期间,教务处将组织检查各单位是否按评卷安排进行评卷。

(四)其他注意事项

1. 学校统一在考前一天生成随机座号,监考院系打印最新带座号的考场名单(2份),发卷时给监考教师,一份让监考教师张帖,学生对号入座,并提醒学生网上查询到的不是最新数据。另一份要求学生在备注栏签名确认,考试结束时连同考场记录装入试卷袋;

2. 无准考证不允许参加考试。

3. 各院系在考前须加强对学生的考风考纪宣传教育。监考教师要进行考前宣读,要一字不落的宣读;考前5分钟给学生宣讲的内容》由派监考院系打印

4. 要求监考教师书写板书。板书内容: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应到人数、实际人数,监考教师,监督电话(院系教学办公室电话)若开卷考试请在考试科目后注明(例如:XXX【开卷】)。另要求监考教师板书“携带资料、小抄、手机等参加考试是作弊行为”。

5. 需给监考教师的物品有:

A、试卷、答题卡

B、考场记录单(印刷试卷时,要求指定印刷商将考场记录单装到试卷袋中)

C、2份考场名单

D、考前5分钟给学生宣讲的内容(院系自行打印)

F、物品存放处(院系自行打印)

院系需要提前做的事情:

A、查看院系考场的桌椅板凳是否都可以使用,贴考号

B5月12日打印并下发准考证

C、考试前一天打印考场名单

D、打印考前五分钟宣讲内容

F、5月9日上报监考教师、评卷教师、命题教师信息。(具体格式参照附件2)

(四)、其他事宜

1、体育系以及就业处开课的相关课程考试时间与地点由体育系与就业处组织安排,请通知学生在上课时间咨询任课教师。

 

 

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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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重修单开班考试安排 

附件2:重修考试安排信息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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