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2017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计划的通知》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教学质量2017-2018年第二学期的课程安排工作,做如下安排。请各院系教学院长(主任)、教务秘书、教研室主任及任课教师相互协同,做好课程安排工作。
一、时间安排
教学计划录入时间: 11月6号——11月12号。
教学任务安排时间: 11月13号——11月19号。
时间安排为1-16周,17周为集中实践周。请各院系严格按照人才培养方案课程,安排年级有:2014、2015、2016、2017。
二、工作流程
(一)新学期开课计划的确定和审核
学生所在院系应根据课程安排通知要求,认真审核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通过教务管理系统生成学期开课计划,并把课程信息指定给相应开课单位(即课程所属单位)。学期开课计划如有调整,应和开课单位沟通后报教研科审核批准,并报教务科备案。
(二)开课单位审核并落实教学任务
1.开课单位根据开课计划,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接收指定给本单位的开课任务,并下发至各教研室。
2.各教研室根据教学任务指派任课教师,并确定课程的开班规模、教室类型及排课特殊需要等信息。任课教师无合理原因不得对授课时间、地点、班级规模等提出特殊要求。
3.开课单位因师资受限等原因,致使教学任务不能落实的,开课单位应通过外聘教师等程序及时落实教学任务。本学期确实不能落实而需调整开课计划的,应由开课单位做出说明、学生所在院系同意后报教研科审核批准,并报教务科备案。
4.开课单位教学办公室在教务管理系统录入相关开课信息,并认真核对,确保信息准确无误。
5.开课单位教学办公室打印落实后的教学任务书,经教学副院长(副主任)审核确认无误后,进行排课。教学任务书纸质版由院系保存。
(三)教务科及学生所在院系分别根据有关开课信息排课
原则上教务科安排合堂课的上课时间及地点,学生所在院系教学办公室安排其他课程的上课时间及地点。排课应遵循上课时间均匀分布的原则,既要体现科学性、合理性,又要体现人文关怀。同班同课程一天不允许连续安排,教师课程一天不得超过6节。
(四)核查课程表信息
各类课程表发布后,各单位(个人)需进行认真核对,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所在单位教学办联系,由教学办汇总后报教务科协调解决。
(五)课程表是执行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主要形式,全校师生必须维护其严肃性、稳定性。课程表一经审定,必须严格执行。
三、注意事项
(一)录入教学计划注意事项
1.录入教学计划时要注意使用最新的课程代码,严格按照教学任务录入,录入时注意每个“专业方向”都要录入。
2.录入课程信息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培养方案准确录入学时(包括教学学时,课内实践,课外实践)、学分(学分按*.0格式录入)、校区安排一定要准确。
3.有实践课程的要准确录入实践课程任务。
4.周学时和起止周,一点要按照教学计划的学时要求,计算清楚准确录入。
5.录入课程时要注明使用教室类型“多媒体教室,机房,实验室”。
(二)排课注意事项
1.有特殊要求的课程要在备注中注明。
2.尽量小班上课,需要合班时,要在系统中准确合班,不准跨年级、跨层次合班。
3.安排任务时,一定要准确安排到每一位教师。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教学任务一经确定不要再更改,请各院系严格在安排的时间内,准确录入、安排,认真核对,确保无误。
2.教务任务书纸质版需要院系教学院长签字,确认无误后由院系保存。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2017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