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根据评建办《关于报送审核评估案头材料的通知》文件要求,现需报送试卷清单、审核评估周课程表等评估案头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试卷清单报送要求
(一)报送范围
近三学年(含2014-2015学年、2015-2016学年、2016-2017学年)培养方案包含的所有开出课程。
(二)注意事项
1.新的试卷清单模版分为集中考试试卷(材料)汇总清单与分散考试试卷(材料)汇总清单两张表(参见附件1和附件2),各学院应按学年学期分集中、分散两张表填列报送。
2.集中考试指期末集中考试周安排的考试,其他考试属于分散考试。
3.新的清单模版取消了“学生所在院系”,增加了“备注”栏,“班级或开课号”更改为“开课号”。
4.“考核方式”包括闭卷、开卷、口试、面试(或答辩)、操作、讨论、论文、设计等,请各院系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
5.各单位务必认真核对试卷材料是否齐全,命题、评阅质量是否合乎标准,确保试卷清单信息与实存试卷完全一致。如果存在材料缺失、质量或其他问题的须在“备注”栏内填写注明。
二、课程表报送要求
(一)报送范围
审核评估周(即本学期第12周,2017年11月27日-12月1日)期间所在单位的课程表统计信息。
(二)注意事项
1.按照评建办要求,审核评估周不允许调停课,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审核评估周实际上课信息与教务系统开课信息是否一致,确保所有填列课程信息真实准确。
2.因该课程表需上传审核评估系统,供评估专家听课、看课使用,请严格按照课程表模板(参见附件3)及项目要求进行填列。
三、报送时间及地点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以上清单表格。表格信息核对无误后纸质版由各单位教学院长(主任)签字加盖院系公章,报教务科,并务必同时发送电子版。
试卷清单发送至邮箱:252957440@qq.com;
课程表发送至邮箱:7880897@qq.com;
报送时间:截止10月23日下午17:00以前;
报送地点:行政综合楼东配楼208教务科;
联系人:许鹏飞 、张磊。
附件:1.xx学院集中考试试卷(材料)汇总清单
2.xx学院分散考试试卷(材料)汇总清单
3.课程表模版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2017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