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了规范和加强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和管理工作,依据《关于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特对本学期期末考试成绩录入和管理工作做出如下安排:
一、成绩录入工作安排
(一)成绩录入时间安排
1.平时成绩录入时间安排
2016年12月26日10:00-2017年1月6日12:00,录入平时成绩、实验成绩并保存提交。
2.期末成绩录入时间安排
2017年1月9日10:00-2017年1月19日12:00,录入期末成绩提交并打印相关材料。
(二)系统登录
任课教师访问教务信息服务平台(IP:211.67.143.14/jwglxt、http://49.122.0.80/jwglxt/、http://49.122.0.81/jwglxt/、http://49.122.0.82/jwglxt/、http://49.122.0.83/jwglxt/)用个人工号、密码登陆系统。在系统界面点击“成绩录入”,然后选择课程,课程密码为:系统登录密码,用鼠标点击“确定”。
教师登录发现密码错误的,请联系所属院系教学秘书处重置密码(密码重置后为‘888888’),教师登录后可自行更改密码。
(三)成绩录入操作注意事项
根据教学评价的要求,成绩录入全部课程不分院系和课程类型,一律采用百分制进行记载,平时成绩和期末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录入,请各位老师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进行操作:
1.录入时请先确认界面左侧平时成绩、期末成绩和实验成绩所占总成绩比例;
2.根据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平时成绩应是根据平时各项考核成绩及其比例计算出的,评定要有合理依据,严禁随意给出平时总评成绩,平时成绩须基本符合正态分布。一般情况下,平时成绩占总成绩的30%,如有其他比例,须提交申请说明情况。如果一些课程平时成绩记载不能按学校规定的项目记载,可以由院(系、部、中心)根据课程教学特点制定项目内容和比例,但同一课程原则上保持标准一致。任课教师应在课程考核方式确认表中注明平时成绩记载规则说明。
3.平时成绩记载指导建议:考勤成绩(20分)、课堂表现成绩(30分)、作业及测试成绩(50分)组成。各位教师可以根据课程特点进行变动,但同一课程原则上要求统一。平时成绩记载簿装入课程试卷袋。
4.对于系统中有学生名单而没有试卷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录入,对于作弊、缺考的学生,应在期末成绩一栏中注明“作弊”、“缺考”等相应字样。“缓考”申请已于考试开始前由教务科处理完毕。特别注意的是,教师应正常录入“缺考”、“作弊”、“缓考”学生的平时成绩。
5.对于有试卷而系统中没有学生名单的情况,任课教师需写明情况并连同试卷交教师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主考院系教学秘书应认真汇总,登记《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绩问题核查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成绩问题核查汇总表》)并保存试卷,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试卷。
(1)《成绩问题核查汇总表》只做漏登成绩登记用,不做更正成绩处理(更正成绩请参见“(四)成绩更正流程”)。
(2)对于有学号但系统学生基本信息表没有该生等情况,要在学生情况说明一栏填写清楚。院系教学办核实问题成绩,对于应该登录的成绩在教务系统成绩补录模块中补录相关成绩。
(3)《成绩问题核查汇总表》中涉及实验成绩的需说明平时、期末、实验成绩的比例,无实验成绩又无特殊说明的,录入比例按平时成绩30%、期末成绩70%计算总评成绩。
6.如果任课教师直接提交后,发现整班提交错误的,需教师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具体情况,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签字,经教学单位盖章后交到教务科,由教务科进行解锁处理。
7.各位老师请认真检查本学期所开全部课程是否全部录入并提交,务必确保所有成绩录入完成,并保存提交。
(四)成绩更正流程
录入后的成绩请任课老师务必仔细核对,若提交后的成绩有误需更改成绩的,需要由教师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成绩更正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成绩更正申请表》),并在系统中提交成绩更正申请。按程序审批后,由责任教师和教学秘书一同将相关材料交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科将审核通过的成绩转入成绩库。
二、期末考试材料整理与保管
任课教师试卷批改完成、成绩录入系统以后,应以教学班为单位,完善并提交以下材料,供开课单位教学办保管:
(一)集中考试需上交及保管的材料
1.成绩登记表(含试卷分析)2份
任课教师阅卷完毕成绩提交后,按教学班打印成绩登记表(含试卷分析)一式两份,并填写完善。成绩登记表及试卷分析由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教学院长签字后,一份交主考教师所在院系,由主考教师所在院系送教务处存档,一份装入试卷袋中存档。
(1)试卷分析以教学班为单位,即每门课程每个教学班做一份试卷分析。试卷分析由任课教师负责。
(2)不同教学班的同一门课程命题质量分析应完全相同,应根据命题教师意见作出;各班考试结果不同,其所反映出的教与学问题和改进教学的思考与建议应不同。考试成绩严重偏离正态分布的(正态分布是指90分以上的考生比重≤20%,不及格的考生比重≤10%),要特别分析原因。
(3)试卷分析中“综合分析”部分应注意与《试卷审批表》上“试题难易比例”、《试卷分析》前半部分的教务管理系统自动统计数字、《考场记录单》上“交卷情况”的协调与一致。
2.平时成绩记载簿1份
3.考生答卷或答题卡
4.考场记录单
5.考场签名表(经学生签名)
6.空白试题册+空白答题纸2份
7.答案与评分标准1份
8.考场告知书(即考前5分钟宣读,经学生签名)
以上材料(除第1项由主考教师所在院系送教务处存档一份外),由开课单位教学办审核收齐后按顺序装入试卷袋中,由开课单位负责存档保管。
(二)分散考试需上交及保管的材料
1.分散考核以试卷形式考试的,需提交及保存的材料与集中考试的要求相同;
2.分散考核没有以试卷形式考试的,需要另附考核方案、评判标准、考核材料等。
以上材料,均由开课单位教学办审核收齐后按顺序装入试卷袋中存档,由开课单位负责保管。
三、期末上报教务处考试材料
各教学单位请于2017年1月19日下午16:00之前将以下考试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1.成绩登记表(含试卷分析)1份。上交相关材料时在“成绩管理-成绩录入设置”中导出应录入成绩的课程目录(要求字段:课程名称,教师,教学班构成,备注),按照课程名称、教师排序。并把目录表打印,附在成绩单首页。特别注意,每一门成绩单,都需要签名和加盖公章。主修专业和双学位分开报送。
2.《成绩问题核查汇总表》(附件1)
3.《成绩更正申请表》(附件2)
特别注意:各院系请在报送材料时,认真检查本学期所开全部课程老师是否都上交材料,并在系统中检查成绩状态,务必确保所有老师成绩提交。
四、其他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各教学单位成绩管理工作应在本单位期末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下展开。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针对本院系具体情况,合理安排,保证成绩录入和管理工作准时、良好的完成。
(二)加强宣传,规范管理
各教学单位应将本通知安排传达至每一位任课教师,以确保成绩录入工作的规范性和成绩管理的严肃性。
(三)统一协调,合理调配
各教学单位应统一协调本单位资源,确保期末成绩录入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教学单位应通知本单位任课老师合理安排录入成绩时间,尽量避开高峰时段,以免错过录入时间。若不能打印成绩相关材料请先告知院系,由教学秘书集中反馈到教务科。
附件1: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成绩问题核查汇总表》
附件2: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成绩更正申请表》
教 务 处
2016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