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部长信箱  | 设为首页 
 本站首页  机构设置  教务管理  学籍管理  教学研究  教学服务  教材建设  招生信息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通知公告>>正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修(制)订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指导性意见

2023年04月07日 16:55  点击:[]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关于修(制)订2023版本科专业

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

                                   河财政教〔2023〕24号

 

人才培养方案是贯彻学校人才培养理念、确保人才培养规格和教学质量,实施教学管理的纲领性文件。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全国教育大会新时代全国高等学校本科教育工作会议、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教育部新文科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快建设高水平本科教育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的意见》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一流专业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指导意见》《河南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新时代河南省本科专业结构调整优化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全面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学校决定启动2023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性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服务国家创新驱动战略和我省国家创新高地建设为导向,以建设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为核心,坚持新发展理念,遵循高等教育发展和人才成长规律,持续推动学科专业深度交叉融合创新,努力培养担当时代重任的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基本原则

(一)立德树人,五育并举。切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铸魂育人,把立德树人内化到专业培养目标、毕业要求和课程设置等方面。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为引领,建立健全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教育教学体系,促进学生道德品质、知识技能、健康体魄、审美观念、劳动技能全面发展。

(二)学生中心,成果导向。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为中心,围绕培养目标和学生学习成果要求的达成,重视学生和用人单位满意度,通过反向设计,正向实施,优化课程设置与课程体系,设置灵活多样的学习进程和教学安排,充分体现学习内容的系统性与开放性,学习过程的主动性与参与性,学习成果的多样性与创造性,体现学生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主体地位。

(三)交叉融合,个性发展。以深化学分制改革为突破口,聚焦本科教育教学关键环节,推动学科、专业、课程、师资等交叉领域深度融合,积极推进经管+、数字+、文文、文理等学科交叉融合。围绕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发展路径,适当调整专业知识结构,大力支持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开发跨学科(跨学院)交叉融合课程、产教融合课程、科教融合课程。鼓励学院在辅修、双学位教育基础上,打造微专业建设项目,充分扩大学生选课自主权,为学生打造个性化发展平台。

)创新融入强化实践加强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建设,强化创新创业实践,推进创新创业教育与专业教育相融合,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充分发挥实践教学在专业培养目标中的作用,保证实践教学学分比重,深化实践教学方法改革,不断探索实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校企合作力度,构建协同育人机制。

(五)对标一流特色发展。坚持高标准建设,对标世界一流、国内一流专业进行人才培养方案设计、实施和突破,着力提升课程、师资、教材、测试和就业五要素建设质量。立足专业办学实际,充分发挥我校学分制人才培养模式的优势,在坚持人才培养规范性与多元性统一的基础上进一步探索教学改革,推动专业特色发展

三、修订重点

调整学分及课程学分结构

1.学分要求。经、管、法、文专业(标准学制4年)毕业总学分一般为160学分左右,理、工、艺专业(标准学制4年)毕业总学分一般为165学分左右,建筑类(标准学制5年)毕业总学分一般为190学分左右。实践教学学分占总学分比例原则上要求四年制人文经管类专业在20%-25%之间,理工类、五年制建筑类专业在30%-35%之间,同时,各专业的实践教学比例不低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

2.课程学分结构。课程按模块分为:通识教育、学科基础教育、专业教育、集中实践环节。按课程性质可分为必修课、选修课两类。原则上,课程模块学分比例为:通识教育35%—40%,学科基础教育15%—20%,专业教育30—35%,集中实践环节10-15%。通识教育课程是学校层面对各专业学生的统一要求,不同专业通识教育课程模块外的其他课程模块的学分占比可以有一定差异。

1.课程模块学分比例

课程模块

课程平台与性质

学分占比

通识教育

通识必修课

35%—40%

通识选修课

学科基础教育

学科基础必修课

15%—20%

学科基础选修课

专业教育

专业必修课

30%—35%

专业选修课

集中实践环节

集中实践环节必修

10%-15%

集中实践环节选修

合计

100%

注:各专业根据“国标”进行适当调整

3.选修学分要求。通识教育、学科基础教育和专业教育三个课程模块中设置的全部选修课学分占总学分的比例为25%左右各学院可根据自身情况,适当增加选修课程比例,为学生提供更多自主选择机会。

(二)整合课程内容,优化课程体系

1.整合课程内容,减少课程门数。着力做好课程内涵建设,突出课程的系统性,做好课程内容整合,确立“知识传递融通应用拓展创造的梯度教学目标,打造具有高阶性、创新性、挑战度”的“金课”。减少课程设置的总门数,增加单门课程学分,原则上必修课单门课程学分不低于3学分,选修课单门课程学分不低于2学分,鼓励开设4学分以上的整合课程。

2.立足培养目标,优化课程体系。以建设高质量人才培养体系为核心,建设结构合理、层次分明、品质优良的本科课程体系。按照知识、能力、素质结构的内在联系和教育教学规律,紧扣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毕业要求,合理确定各类课程在人才培养方案中的比例,整体优化课程体系,形成课程设置先行后续关系恰当、教学内容前后衔接、知识结构科学合理的课程体系。

(三)优化课内实验(实践)教学,提高教学实效

各专业应根据学科特点,优化实践教学,设计好、落实好课内实验(实践),切实提高课内实验(实践)教学的实效性。原则上人文社科类专业课内实验(实践)学时设置不少于160学时,换算为学分不少于10学分,理工类专业可不受实验学时的限制,根据学科具体情况确定课程实验学时比如,与2019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比,本次人才培养方案修订时《学年论文》不再集中安排,各专业课根据课程性质在教学过程中适当安排小论文写作,切实提高学生的书面表达能力。

四、培养目标及毕业要求

(一)培养目标

“培养有社会责任、有专门知识、有健康身心、综合素质高的应用型、复合型、创新型人才”为人才培养总目标。各专业要结合学校人才培养总目标,在对本专业的社会需求、学科支撑等情况进行深入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对标一流专业建设要求以及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专业认证标准,确定专业人才培养目标。

(二)毕业要求

毕业要求为学生毕业时应当掌握的知识、能力、素质的具体描述,各专业应根据自身学科特点确定明确、公开、可测量的毕业要求,并分解为若干具体指标点。毕业要求能够支撑培养目标的达成,并在培养过程中分解落实。

理工类专业毕业要求应完全覆盖中国工程教育认证通用标准所列的12项基本要求,非理工类专业毕业要求按照相关专业国际或国内认证标准以及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相关标准进行设定。

、学制与学分

(一)学制

标准学制为4年的专业,弹性学习年限3-7年;标准学制为5年的专业,弹性学习年限4-8年。

(二)学分

1.学分。学分是根据对应的学习时间和学习难度综合评定学生学习量的计量单位原则上1学分的学习量对应18学时的课堂学习(含低于18学时的课内实验)或36学时的实践/实验学时(含独立设置的实验课、高于18学时的课内实验课、实训课、体育课、上机课、课外实践课)。实践教学环节每周计1学分。

2.学期标准学分。学期标准学分是各专业设计教学进程、掌握学生学习进度和开展评先评优、学业预警的基本依据。学生平均每学期应修标准学分=毕业总/(2×标准修读年限),每学期最高修读学分=毕业总学分/(2×最短修读年限)。四年制人文经管类专业每学期标准学分为20学分,最高不超过27学分;四年制理工类专业每学期标准学分为21学分,最高不超过28学分;五年制建筑类专业每学期标准学分为19学分,最高不超过24学分。各专业可根据毕业总学分要求作适当调整。

六、课程设置

课程设置是培养方案的核心内容,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的中心环节,包括通识教育、学科基础教育、专业教育、集中实践环节四个模块

通识教育课程

1.通识必修课程

本部分主要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17学分、外语课10学分、体育课4学分、公共计算机课3学分、数学类课程4-14学分、心理健康课2学分、大学美育2学分、就业指导课1学分、劳动教育理论课0.5学分、军事理论2学分、国家安全教育课1学分,共计46.5-56.5学分。

1)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全校各专业均需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共17学分。

2.思想政治理论课程安排一览表

课程名称

建议开设学期

学分

学时

总学时

课堂教学

课内实验

课外实践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12

3

54

48

 

6

思想道德与法治

12

3

54

45

 

9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4

3

54

48

 

6

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

34

3

54

48

 

6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

45

3

54

48

 

6

形势与政策

1-7

2

36

33

 

3

合计

17

306

270

 

36

2外语类课程。大学外语课程是全校非英语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根据学生外语水平的不同,实行分级、多模块、多元化教学。外语课程按照课程组形式设置,共10学分,各专业需根据实际情况指导学生选修相关课程。

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外语类课程设置一览表

课程组名称

建议开设学期

学分

学时

包含课程

总学时

课堂教学

课内实验

课外实践

大学外语(I)

1

3

54

51

 

3

大学英语A)、大学英语B)、大学英语C)、大学日语()、大学俄语(I)、大学法语(I)、大学德语(I)、大学西班牙语(I)、大学朝鲜语(I

大学外语(II)

2

3

54

51

 

3

大学英语A)、大学英语B)、大学英语C)、大学日语()、大学俄语(II)、大学法语(II)、大学德语(II)、大学西班牙语(II)、大学朝鲜语(II

大学外语(III)

3

2

36

34

 

2

西方文化概要、中国文化概要、商务英语翻译、法律英语阅读、大学英语(III)读写译、大学英语(III)视听说、大学英语BIII)、大学英语CIII)、大学日语(III)大学俄语(III)、大学法语(III)、大学德语(III)、大学西班牙语(III)、大学朝鲜语(III

大学外语(IV

4

2

36

34

 

2

跨文化交际、英美文学选读、英语口语、大学英语实用写作、大学英语(IV)读写译、大学英语(IV)视听说、第二外国语系列课程、大学英语BIV)、大学英语CIV)、大学日语(IV)、大学俄语(IV)、大学法语(IV)、大学德语(IV)、大学西班牙语(IV)、大学朝鲜语(IV

合计

10

180

170

 

10

 

3体育课程。大学体育为全校非体育类专业本科生的必修课,4学分,建议在第一到第四学期修完。

4)公共计算机类课程。公共计算机类课程实行分阶段、多层次、模块化教学,全校非计算机类专业本科生需修读3学分。课程设置分为三个层次:第一层次为计算机基础类课程,第二层次为程序设计类课程,第三层次为计算机前沿技术类课程。学院可根据各专业培养目标,选择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需要的课程纳入培养方案。其中,计算机基础类课程为非计算机类专业必修课。

4.公共计算机类课程安排一览表

层次

课程名称

建议开设学期

学分

学时

总学时

课堂教学

课内实验

课外实践

计算机基础类课程

信息技术基础

1

1

36

18

18

 

程序设计及应用类课程

Excel数据处理与应用

2

2

54

18

36

 

C程序设计

2

2

54

18

36

 

Python程序设计

2

2

54

18

36

 

Matlab编程及应用

2

2

54

18

36

 

数据库编程技术

2

2

54

18

36

 

计算机前沿科学类课程

人工智能技术及应用

3

2

54

18

36

 

智能算法及数据处理

3

2

54

18

36

 

区块链与数字货币

3

2

54

18

36

 

Python网络爬虫技术

3

2

54

18

36

 

合计

3

90

36

54

 

5)非专业类数学课程。非专业类数学课程实行分类教学专业根据专业定位和相关升学、从业资格等考试标准确定具体开设课程。

5.数学类课程安排一览表

课程名称

建议开设学期

学分

总学时

课堂教学

课内实验

课外实践

微积分

1-2

8

144

144

 

 

高等数学

1-2

10

180

180

 

 

概率论与数理统计

34

3

54

54

 

 

线性代数

34

3

54

54

 

 

大学文科数学

12

4

72

72

 

 

6国防教育与身心健康课程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全校各专业均需开设大学生心理健康、就业指导、劳动教育、军事理论、国家安全教育课程,共计6.5学分

6.国防教育与身心健康课程安排一览表

课程名称

建议开设学期

学分

学时

总学时

课堂教学

课内实验

课外实践

大学生心理健康

12

2

36

18

10

8

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

56

1

18

18

 

 

劳动教育理论

2-4

0.5

9

9

 

 

军事理论

2-4

2

36

36

 

 

国家安全教育

2-4

1

18

18

 

 

合计

6.5

117

117

 

 

7)大学美育特色课程。大学美育课程是我校特色课程,非文学、艺术学专业类均需开设,36学时,2学分,安排在第一或第二学期修读

8)大学语文与写作课程。大学语文与写作课程,36学时,2学分。各专业可根据“国标”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修读。

9)经管法融通课程。为加强经济、管理、法学间学科融通,在全校继续开设《经济学通论》《管理学通论》《法学通论》三门课程,各专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是否修读。

2.通识选修课程

通识教育选修课程由学校统一组织开设,分为“生命、心理与哲学”“人类文明与法治精神”“语言、文学与文化”“自然、科技与环境”“创新、创意与创业”“艺术体验与审美鉴赏”六个模块。学生应按照所学专业类别,选修除本专业所属学科之外五个模块中的通识课程,四年制本科专业总学分不少于8学分,五年制本科专业总学分不少于10学分。所有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要在“创新、创意与创业”模块课程中限定选修2个学分(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了创业学课程的专业除外);非艺术学的普通全日制本科生在校期间至少要在“艺术体验与审美鉴赏”模块课程中限定选修2个学分

(二)学科基础教育课程

学科基础教育课程为同一学科门类下各专业需共同修读的课程,旨在为专业学习奠定必要的理论基础和方法论基础。该模块(必修+选修)学分设置为:经、管、法、文专业控制在24-32学分,理、工、艺专业控制在25-33学分,建筑类专业(标准学制5年)控制在29-38学分。原则上该模块应修选修课程学分不能低于4学分。

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门类下学科基础课程设置详见表7,其他学科门类专业根据“国标”要求和自身专业性质自主设置学科基础课程。

7.经济学、管理学学科门类学科基础课程设置一览表

课程名称

建议开设学期

学分

学时

备注

总学时

课堂教学

课内实验

课外实践

政治经济学

1

3

54

51

3

 

经济学门类专业必修

微观经济学

3

4

72

64

8

 

宏观经济学

4

4

72

64

8

 

金融学

3

3

54

45

9

 

会计学

3

3

54

45

9

 

财政学

3

3

54

48

6

 

统计学

3或4

3

54

48

6

 

经济法概论

2或3

3

54

51

3

 

微观经济学

3

4

72

64

8

 

管理学门类专业必修

宏观经济学

4

4

72

64

8

 

会计学

3

3

54

45

9

 

管理学

2或3

4

72

64

8

 

财务管理

4或5

3

54

48

6

 

经济法概论

2或3

3

54

51

3

 

计量经济学

5

3

54

36

18

 

经济学、管理学门类专业根据需要在本表内选择修读课程,也可根据“国标”要求和专业性质开设其他课程

国际经济学

5

3

54

48

6

 

市场营销

3或4

3

54

48

6

 

管理信息系统

6

3

54

36

18

 

(三)专业教育课程

专业教育课程模块包括专业必修课程、专业选修课程两部分,学分设置为:经、管、法、文专业控制在48-56学分,理、工、艺专业控制在50-58学分,建筑类专业(标准学制5年)控制在57-67学分。原则上该模块应修选修课学分不能低于24学分。

1.专业必修课程

专业必修课程代表了各专业最核心的知识结构与脉络,是专业能力培养的重要支撑,由专业所属学院围绕培养目标进行课程凝练,加强课程内容整合,避免课程间内容重复。

2.专业选修课程

本部分包括专业进阶课和专业拓展课两部分,各专业根据社会发展需求,结合自身办学特色和专业特点灵活设置专业选修课程,并为学生提供充分自由的选择权,让学生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特长和能力等进行选课原则上人才培养方案中设置的专业选修课程学分数至少是学生应选修学分的1.5-3倍。

专业进阶课程由本专业开设,其目的在于让学生在专业领域内进一步拓展学术视野、深化专业深度、满足专业兴趣,强化专业素养。专业拓展课程是由外学院、外专业开设的课程,旨在培养学生跨学科的知识结构和思维能力。专业拓展课程的学分应控制在6-9学分。

(四)集中实践环节

集中实践环节强调以学生的经验、社会需要和问题为核心,体现对知识综合应用的实践性课程,突出综合性、设计性、创新性实践课程建设,能够有效地培养和发展学生解决问题的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模块(必修+选修)学分设置为:经、管、法、文专业控制在16-24学分,理、工、艺专业控制在16-25学分,建筑类专业(标准学制5年)控制在19-28学分。原则上该模块应修选修课学分不能低于4学分。

保证实践教学实效,第2至第7学期每学期应设集中实践教学周,原则上每学期安排1周时间。具体开设时间:第2-4学期,原则上安排在本学期第18周;第5-7学期,各专业可根据专业特点灵活安排。

1)军事训练。安排在第1学期,计2学分,由武装部负责组织实施。

2)劳动教育实践。由学生所在学院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全面加强普通本专科生劳动教育的实施方案》灵活安排。可以安排劳动教育周(大学四年期间不少于4周)或劳动教育月,集中落实各学年劳动教育实践活动要求。原则上学生在第2-5学期之间完成实践,在第5学期统一组织学分认定,1.5学分。

3)毕业论文(设计)。7学期启动,第8学期结束,计6学分。

4毕业实习原则上安排在第7-8学期,时间为6-8周,计4学分;除毕业实习外,各专业也可根据专业特点安排专业实习。

5)其他课程对课程设计、社会实践、综合实验、专业实习、企业仿真综合实验、ERP沙盘模拟训练、创业教育等综合实践课程,各教学单位应结合各学科专业的特点合理选择开设,合理确定学分,并在方案中明确其具体内容与要求。

第二课堂

为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校团委等部门为学生提供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创新创业、文体艺术、考研等服务,丰富学生第二课堂活动,设置4个科研创新实践学分,具体参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创新实践活动学分可申请抵冲通识教育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选修部分学分。

、课程名称与编号

(一)课程名称

1.按教育部文件及“国标”或社会约定俗成规范课程名称。

2.凡一门课程跨学期上课需在课程名称后标注罗马数字,并用括号表示,如:大学语(Ⅰ)、大学语(Ⅱ)、大学语(Ⅲ)、大学语(Ⅳ)。

3.实行分级教学的课程其名称为在课程名称后标注大写英文字母,如大学A(Ⅰ)、大学B(Ⅰ)、大学C(Ⅰ),A层次课程难度最大,往后依次降低难度。跨学院开设的学科基础课亦采用同样做法。

4.用双语教学的课程,在课程名称后加括号标注“双语”字样。

5.预科生课程,首数字9改为Y。

(二)课程代码

代码编写原则:课程名称、学分、教学大纲均相同的课程(简称为“三相同”)为一门课程,用同一个代码。

课程代码共8位,分别反映某门课程的代码编写时间、开课单位、学分、学制和课程序号,其格式和含义如下:

第一位统一为9,表示是2009年之后开始的新代码。

第二至三位为开课单位代码。开课单位代码以教务管理系统录入为准。

第四位为学分代码。如果某门课程学分是2,代码即为2,如果学分是3,代码即为3,以此类推。

第五位为学制代码。如果是四年制本科,代码即为4,如果是三年制专科,代码即为3,如果是二年制专科,代码即为2。

第六位至第八位为课程序号。由小到大编制,从001开始按流水号编排。

 

、其他说明

(一)其他人才培养方案

1.双学位、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为充分发挥我校学科优势,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创业能力的复合型应用人才,学校在进一步完善学分制基础上,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继续实行辅修、双学位、主辅修专业互换制度。为保证辅修、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各教学单位需制订适用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的辅修、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1)双学位(第二专业)培养方案

双学位人才培养方案以学科基础教育必修课和专业教育必修课为主体,并包含相应的毕业论文(设计)等实践教学环节,学分应达到50-55学分

2)辅修专业培养方案

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专业教育必修课为主体,适当增加该专业必需的学科基础教育必修课,有些没列入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学科基础教育必修课,如是跨学科选修,由学生自己选择是否补修,学分应达到30-35学分。除艺术类专业外,所有专业均需在普通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十、指导性教学计划表”中标注辅修课程,做为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为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统一,辅修、双学位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规格、要求必须与主修专业相同,包括课程名称、课程代码、学分、课程性质、考核方式等。

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各相关教学单位要在2019版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基础上,结合外方的课程设置要求和学校对2023版方案的总体要求,重新制定(修订)中外合作办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3.特色化创新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

特色化创新实验班应深化与合作企业“产学合作、协同育人”机制,推进产教融合、校企深度合作。根据相关要求,与合作企业共同制订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以企业满意度为人才培养质量核心指标,深化协同育人教学改革,共同落实专业建设与课程开发、课程实施、教学质量持续改进等工作。

(二)专业名称规范及课程归属

1.本科专业所属学科门类名称及代码、专业类名称及代码、专业名称及代码按照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执行。

2.课程管理坚持统一归口原则,现行由两个教学单位以上的教师开设的同一门课程,必须通过协商由学校确定课程归属一个教学单位,坚决杜绝同一门课程归口不同教学单位。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通识教育必修课程设置一览表

2.XXXX专业2023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3.XXXX双学位专业2023版人才培养方案模板

 



 

 


上一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23年“五一”假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2022年下半年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加考考前提醒

关闭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综合办公楼东配楼2楼 邮编:450000 邮箱:jwc@huel.edu.cn

版权所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 CopyRight 2005-2016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