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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网上评学工作的通知

2022年05月26日 10:36  点击:[]

                              教通字[2022]23号

各院系:

为全面了解我校本学期学风建设情况,根据学校年度教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本学期教师网上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学的目的和意义

教师评学是教师对授课对象学习情况进行评价的有效途径,是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助于充分发挥教师在教学工作中的主导作用,促进师生间的联系与沟通,强化教学信息的反馈和收集,提升教师教书育人的能力和水平,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从而形成优良的教学、学风,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请全体授课教师积极参与,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学。

二、评学对象

本学期全体授课教师的全校本专科教学班级。

三、评学时间

2022年6月1日—2022年6月10日。

四、评学流程

(一)注意事项

教师网上评学主要通过教务信息管理平台完成。教师遗忘登录密码请联络本单位教学办公室重置密码。因系统原因不能正常网上评学的,请教师向教学办公室说明情况,由教学主任(教学秘书)汇总后,报送教务处集中处理。

(二)教师网上评学操作方法及步骤

1.登录“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信息服务平台”系统主界面。在“用户登录”栏输入教师“工号”及“密码”进入平台。

 

 

 

 

2.点击“教师评价”下拉菜单栏“教师评学”,左侧即显示教师个人本学期需要评学的教学班。选择相应教学班,参考右侧评学指标,根据该班学风情况给出相应等级(优秀、良好、较差)

 

 

 

 

3.教师对每一个教学班评学结束后点击“保存”,进入下一个教学班的评学,直至本学期所有教学班均完成评学,点击“提交”,完成本次网上评学活动。

五、评学活动要求

(一)教师网上评学由各院系具体组织实施。各院系应根据学校要求,及时通知并组织教师参加评学活动,请教师合理安排时间,避开冲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学。

(二)各院系应根据《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网上评学指标》,主要对学生学习态度、教学秩序、课前课后和学习效果等方面,进行网上评学结果汇总,发现院系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制定下一步学风整改方案。

(三)教师网上评学的参评情况是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体现,将作为教师教学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教师参评率将作为所属院系教学管理评价的重要指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电话:86156973,18503883260。

 

附件:2021-2022学年第二学期教师网上评学指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2022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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