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1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计划》(河财政教〔2021〕13号),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管理。主要检查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情况、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情况、课程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上课情况、课程思政建设与成效、督导及管理干部听课情况、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教材使用情况、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情况、教学档案归档情况、教学信息反馈情况等。(见附件1)
2.试卷检查。主要抽查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课程考核的命题质量(包含当学期相较此前两学年的试卷命题重复率)、试卷评阅情况(包含电子阅卷)、平时成绩管理规范、试卷归档情况。(见附件2)
3.2020-2021学年第二学期期中课程考核情况检查。主要检查期中课程考核组织管理;命题质量及评阅质量;考场纪律;考核材料归档等方面是否符合学校统一要求,并就考核形式和考核效果,听取各学院(系、中心)的反馈意见和建议。(见附件3)
4.国家级和省级一流专业建设情况。有一流专业立项建设的院(系),自查教学成果奖、教学名师与教学团队、课程与教材建设、实验与实践教学平台建设、教学改革项目、互联网+大学生创业创新大赛等情况,特别要提出下一步打算。(见附件4)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各学院(系、中心)应从即日起针对以上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对照工作,学校检查组现场检查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
学校检查组到教学单位一般不听取自查情况汇报,直接抽查相关教学材料,主要检查教学单位审核评估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本学期教学工作自查情况,检查过程中必要时可向有关人员询问相关情况,检查组应具体细致地记录检查数据,完整填写各项检查表格。
三、教学检查工作小组组成
学校教学检查工作小组由主管教学校领导、校教学督导专家及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中心、督导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学院(系、中心)教学自查工作小组由学院(系、中心)自行组织,应当包括教学单位领导、教研室主任、院级督导、教学办公室主任等。
四、检查要求
1.学院(系、中心)领导要切实做好检查落实工作。各单位要制订周密的自查落实工作方案,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严禁走过场。
2.教学自查结束后,请于5月18日17:00前提交如下材料:①学院(系、中心)期中检查自查问题分类汇总表;②期中检查总结报告(包含存在的问题、整改、创新点等)。
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版提交,请设置成文件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学院名《2020-2021-2期中教学检查》,发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电子邮箱:hncdzlk@126.com。(联系人:李妍,电话:18503883260,86156973)。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期中常规教学检查记录表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期中试卷检查记录表
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期中课程考核检查记录表
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一流专业建设检查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