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课堂教学质量学生网上评教的通知
教通字〔2020〕60号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质量监控,及时获取和反馈教学质量信息,提高教学质量,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计划》安排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修订)》(河财政教〔2018〕49号)文件规定,学校决定基于教务管理系统平台,组织开展本学期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工作(以下简称“学生网上评教”)。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网上评教的意义
(一)学生网上评教是学生参与学校教学管理并维护自身权益的有效途径。学生通过网上评教活动可以直接评价和反馈任课教师的授课质量信息,帮助教师提高教学水平。
(二)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包括教师自评、学生评价、同行评价和督导评价四个组成部分,学生网上评教的结果将直接影响教师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最终成绩。
二、学生网上评教说明及要求
(一)学生网上评教的原始成绩由教务管理系统自动计算,是同一教学班所有学生对同一任课教师评分去掉前10%高分和后10%低分的平均值。
(二)参加课程学习的在校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对本学期所在教学班所有任课教师进行网上评教。未按要求参加网上评教的学生,登陆教务管理系统查询成绩和选课将受限制。
(三)学生评教前,应首先核对被评课程科目,如有增加或减少的课程,请及时上报本院系教学办公室,汇总后报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处理。
(四)学生评教时,应认真阅读评教通知,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各评分指标按百分制打分,理论课和实践课均应按照规定时间进行完全评教。若因实践课结束时间原因无法统一提交的,需待实践课结束后完全评教,再一并提交评价成绩。评教成绩一经提交,则不能返回修改。
(五)学生评教提交的信息采用不记名方式统计,期末考试成绩提交前,任课教师和管理人员均无法查看到具体学生的评价意见。任课教师只有将学生期末考试成绩提交完毕后,方可通过教务管理系统查询任课班级学生对本人的总体评教得分及主观评语。
(六)学生评教信息属保密资料,教师本人及管理人员可通过教学平台查看最终总评成绩及主观评语,无权查阅或索要评教学生的个人信息及评价信息。
(七)学校鼓励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主观评价,指出教师教学工作的优点和不足。评教工作结束后,教务处将随机抽取100位主观意见栏填写认真、内容全面的学生进行奖励。
(八)各教学单位应认真核对本单位教师个人课程表,检查本部门参评教师名单与课程信息是否完整且相符(理论课、集中实践环节),若存在课程缺失或信息有误、教师不在评价范围、同一门课程重复显示、调换教师系统未更新等情况,请于12月9日17:00前备注具体情况并发送至邮箱:hncdzlk@126.com。
三、学生网上评教时间安排及流程
学生网上评教系统开通时间 :2020年12月14日-12月31日。(理论课评价时间:12月14日-25日,实践课评价时间:12月26日-31日)
学生凭学号登陆教学管理系统(若忘记登陆密码,请到各院系教学办公室查询),详细评教操作流程及评价表请分别参见附件1-3。
学生网上评教成绩是教师年度教学质量综合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反映教师教学效果和教学质量,是每一位教师总结与反思教学的重要途径。各院系应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认真组织本院系的学生积极参与网上评教活动,切实提高本单位各年级学生网上评教率。院系应指定专人到每个班级对学生进行动员,向学生详细讲解评教工作的基本要求、意义和流程,促使学生消除顾虑,摆正心态,积极参与网上评教活动,使网上评教在教与学中发挥好的导向作用。
联系人:李妍,联系电话:86156973。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评价流程图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理论课)评价表
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学生(实验课)评价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2020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