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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关于做好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2020年09月24日 09:53  点击:[]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关于做好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教通字〔2020〕39

各院系:

在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下,为保障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实习工作有序进行,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对毕业实习环节的要求,根据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厅函〔2020〕22号)等文件精神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管理办法》(河财政教〔2012〕154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我校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实习工作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大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树立事业心、责任感的重要步骤,也是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提高的标志之一,同时促使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毕业后较快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实习形式

2021届毕业生实习可改变原有集中实习为主、分散实习为辅的实习方式,采用更加灵活的形式进行。各院系应充分利用学校建立的专业实践教学基地,严格把控实习基地条件、实习内容的审核。各院系要派专人负责掌握每个实习学生的手机、微信、QQ等联系方式,随时和学生保持联系,必须掌握学生身体健康状况。指导教师要加强学生实习过程中的指导和管理,确保实习质量。

三、实习时间

(一)各院系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和各专业教学计划,按照本专业实习大纲的要求,可结合实际情况安排毕业实习。实习学生应于2021年4月15日前返校。如有特殊情况,学校另行通知。

(二)各院系应统筹安排好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环节的时间。

四、实习要求

(一)各院系要成立实习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院系领导担任副组长,直接参与实习管理的人员为小组成员。各院系是实习管理的主体,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责任,健全院系实习管理细则,做好学生实习过程中突发事件的处置,确保院系实习实训经费专款专用。

(二)校外实习、实训由各院系综合研判各方面情况,在满足疫情防控条件的前提下,组织实习实训。实习期间所有师生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服从属地管理。实习过程中要高度重视疫情防控,院系要制定疫情防控及应急处理措施,并向学校疫情防控办和教务处备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开展省外实习,由学院提出申请,学校一事一议,满足疫情防控条件的可以参照省内实习要求实施。

(三)各院系要按培养方案要求制定2021届毕业生毕业实习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地点、指导教师、毕业生实习安排表),认真设计实习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标准等,明确实习目标和任务,指导学生实习。实习计划、实施方案、毕业实习安排表电子版须在开展实习前发送到指定邮箱,不得晚于2020年11月22日。

(四)各院系要充分利用实践教学基地,尽早安排毕业生实习地点,尽量安排本科学生到基地实习,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对教学基地进行动态调整,基地不能满足学生实习的应提前联系落实实习单位。

(五)2021届本、专科毕业生实习结束后,每个实习生都要按要求填写实习总结报告表。实习总结报告表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作为实习成绩考核的依据并装入毕业生档案,实习成绩于2021年5月4日前按百分制录入教务系统。

五、实习实施

(一)各院系应严格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和规范普通本科高校实习管理工作的意见》(教高函[2019]12号)和《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生毕业实习管理办法》要求,认真组织实施实习工作,依法保障实习学生基本权利。实习前,为学生购买实习责任险或人身伤害意外险。

(二)各院系做好实习动员工作,给学生讲明实习的目的和要求,明确实习纪律。

(三)学生实习期间,各院系领导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巡视、检查和跟踪指导。

(四)毕业实习结束后,各院系做好实习工作总结(本、专科分开),并将总结电子版于2021年5月11日之前报送到指定邮箱。

六、实习纪律

(一)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教育,使学生学会自我保护,做好实习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二)自觉遵守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保守实习单位秘密,服从现场教育管理。

(三)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实习计划的安排,尊重实习指导教师和现场技术人员,努力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四)严格遵守各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请假须经带队教师或实习单位领导的批准,无故或未经请假缺勤者,以旷课论处并记入实习鉴定。

(五)凡不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不予评定实习成绩,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七、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一)各院系必须选派经验丰富、业务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全程管理,指导学生实习,及时处理实习中出现的问题。同时,也可聘请实习单位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二)指导教师的主要责任:

1.提前到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实习进度,做好实习准备工作。

2.对学生讲解毕业实习计划的内容和安排,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同时对学生进行保密、安全、遵守劳动纪律等有关方面的思想教育。

3.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具体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检查学生完成实习情况,掌握实习进度。

4.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关心实习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积极引导学生深入实际,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5.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总结,负责组织实习考核工作和成绩评定工作。

通知中要求的电子版文件请发至邮箱1453877616@qq.com,联系电话:0371-86158275。

 

附件: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生实习安排表.xlsx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2020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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