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字[2015]29号
各教学院系:
为使广大学生在暑假期间有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经学校领导同意,现就暑假期间自习教室的安排通知如下:
一、开放二号教学楼所有教室作为自习教室,并按各院系学生人数的一定比例进行分配,请各院系认真做好相关的组织协调工作,力争做到安全、文明、有序,避免抢占座位、占而不用等不文明行为的发生。
二、建树楼的自习教室正常开放,已在建树楼自习的同学可继续使用,不再按院系进行分配。
三、一、二号教学楼及教科楼地下自习室的暑期开放问题,按图书馆的通知执行。
附件:自习教室分配表
教务处
2015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