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务 简 报
(第一期)
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考务简报
一、总体情况
根据《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工作安排的通知》要求,我校本学期期末考试于6月29日—7月3日进行,为加强考务管理,严肃考风考纪,保障考试各环节顺利进行,在校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成立了新校区、文北校区两个考区四个巡视小组,分别是由各教学单位领导和学生处、团委、教务处领导组成的两个巡视检查组,以及由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和教学质量评价中心领导组成的督导巡视工作组。巡视工作主要是对各考区考场进行全面巡查,针对院系在考试组织、监考人员工作规范及学生考试情况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和反馈,进一步督促院系做好各项考务管理工作。
6月29 日,全体校领导分别对期末考试新校区和文北校区各考场进行巡视,了解考试情况,慰问监考教师。校领导对本次期末考试的组织工作、教师监考以及考场秩序给予了充分肯定,并强调要在不断加强考务管理的同时,深入推进考风建设,严抓考纪,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考试环境,确保期末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过各巡视小组巡查看出,本学期期末考试考场总体情况良好,检查中各教学单位以往学期出现的问题逐步得到解决和改善,大部分单位能够按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监考老师以较强的工作责任心,认真履行监考职责;学生在考试过程中也表现出良好的诚信意识,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考试态度端正,考场秩序井然。
二、考务管理存在的问题
6月29日—6月30 日各考区考场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希望各院系及相关部门进一步自查整改:
(一)、普遍问题
1、部分院系个别监考教师仍有在考场内看书报手机或接打手机或的情况。
2、个别考场未在黑板上标明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及监考教师等信息。
3、个别考场监考人员在考场内说话。
4、本次考试强调学生不能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入考场,但个别学生仍将书包等物品带入考场,监考老师并未制止。
5、个别考场学生开考1小时左右就全部离场,试卷题量及难易度合理性有待考量。
2.个性问题
文北校区:
6月30日 国际教育学院《微积分》考试,学生大部分交卷时间较早。
郑东新区:
1、2015.6.29.上午10:30 教2-217教室,一名教师没带监考牌。
2、2015.6.29.上午10:30时场教2-202,203教室,各有一监考老师看手机。
3、2015.6.29.上午10:30时场 教2-503,有一男老师坐在后排作和改卷相关的工作。
4、2015.6.29.下午2;00时场 教2-604、507各有一监考老师看手机。
5、2015.6.29下午16:30时场 教1-217教室,“网络程序设计”开始半个小时就有人交卷,观察后,许多同学都已经完成答卷。
6、2015.6.30上午10:30时场 教2-504、408各有一名监考教师看手机。
7、2015.6.30上午08:00时场 教2-201《民法学》大部分学生一个小时内交卷。
8、2015.6.30 下午14:00时场 教2-510两位学生前后座交流考试答案,该教室当时只有一位监考老师(女),还在低头看东西一直未能发觉,直至督导老师前往干预。
三、学生违纪情况
1、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学院
李某,男,汉族,1993年4月出生,商丘市人,2014年9月入校,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生。在2015年6月30日《计算机组成原理》考试中,开考后携带手机。
陈某,男,汉族,1993年2月出生,安阳市人, 2013年9月入校,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计算机类专业学生。在2015年6月29日《大学英语Ⅳ》考试中,开考后携带小抄作弊。
2、艺术系
刘某,男,汉族,1995年3月出生,沈丘县人, 2013年9月入校,艺术系环境设计专业学生。在2015年6月29日《大学英语Ⅳ》考试中,开考后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
3、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
马某,女,汉族,1993年9月出生,内蒙古赤峰人, 2013年9月入校,工程管理与房地产学院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学生。在2015年6月29日《大学英语Ⅳ》考试中,违反考场纪律,并纠缠、侮辱监考老师。
4、金融学院
付某,女,汉族,1994年12月出生,周口市人, 2014年9月入校,金融学院金融学专业学生。在2015年6月29日《大学英语Ⅱ》考试中,开考后携带手机(开机状态)。
5、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
熊某,男,汉族,1996年11月出生,南阳市人, 2014年9月入校,电子商务与物流管理学院电子商务专业学生。在2015年6月29日《大学英语Ⅱ》考试中,开考后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
6、刑事司法学院
郭某,女,汉族,1995年10月出生,濮阳市人, 2014年9月入校,刑事司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在2015年6月29日《大学英语Ⅱ》考试中,开考后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
翁某,男,汉族,1996年1月出生,固始县人, 2014年9月入校,刑事司法学院法学专业学生。在2015年6月29日《大学英语Ⅱ》考试中,开考后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
柴某,男,汉族,1993年7月出生,新安市人, 2013年9月入校,刑事司法学院书记官专业学生。在2015年6月30日《经济法学》考试中,开考后携带手机。
毛某,女,汉族,1994年4月出生,虞城县人, 2013年9月入校,刑事司法学院书记官专业学生。在2015年6月30日《经济法学》考试中,开考后携带手机。
7、会计学院
张某,男,汉族,1993年3月出生,许昌县人, 2012年9月入校,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学生。在2015年6月29日《Financial Accounting: consolidation &advanced issues》考试中,开考后该生桌面上有与考试内容相关字迹。
孟某,女,汉族,1994年8月出生,新乡市人, 2013年9月入校,会计学院会计学专业学生。在2015年6月30日《概率与数理统计》考试中,开考后携带小抄。
吴某,男,回族,1992年12月生,睢县人,2014年9月入校,会计学院资产评估专业学生。在2015年7月1日《管理学》考试中,携带手机。
张某,男,回族,1994年5月生,信阳固始县人,2014年9月入校,会计学院资产评估专业学生。在2015年7月1日《管理学》考试中,携带手机。
8、经济学院
张某,男,汉族,1993年9月出生,贵州毕节人, 2013年9月入校,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学生。在2015年6月29日《中级微观经济学》考试中,拿走刘思贤的草稿纸。
刘某,女,汉族,1994年11月出生,山西阳泉人, 2013年9月入校,经济学院经济学专业学生。在2015年6月29日《中级微观经济学》考试中,草稿纸被张庆杰拿走,装作没看到。
9、软件学院
平某,女,汉族,1996年6月出生,许昌市人, 2014年9月入校,软件学院计算机信息管理专业学生。在2015年6月27日《初级会计实务》考试中,开考后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材料。
何某,男,汉族,1991年8月出生,贵州六盘水人, 2014年9月入校,软件学院计算机网络技术专业学生。在2015年6月27日《计算机网络》考试中,开考后携带手机。
10、统计学院
王某,男,汉族,1992年8月出生,舞钢市人, 2014年9月入校,统计学院统计学专业学生。在2015年6月30日《国际经济学》考试中,开考后携带小抄作弊。
针对考场所出现的问题,希望各院系结合自身的情况安排好后期的考务工作。学校各巡视组将继续加强巡考监督力度,努力营造一个严肃、公正、公平的考试环境,同时将及时对出现的问题和情况给予通报。
教 务 处
二○一五年七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