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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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关于开展2025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10月29日 17:1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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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结项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280号)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2025年度省级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鉴定范围

(一)省级项目结项鉴定范围

1.2024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结项鉴定。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主持学校提出意见后报省教育厅。

2.2021年度立项的延期结项教改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2020-2021年立项的河南省新文科、新农科专项延期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

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校级项目结项鉴定范围

1.2024年度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已获批省级立项的校级立项项目按省级项目鉴定要求进行鉴定。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学部(学院)或项目所属单位提出意见后报学校教务部。

2.2024年以前立项延期结项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且不能再申请延期结项。

3.凡无故不参加本次鉴定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建设,做撤项处理,停止划拨经费和已拨经费使用,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育教学研究与实践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在职称晋升、评奖评优等情况时使用该项目。

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结项鉴定要求

鉴定工作应坚持实事求是,确保项目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结项鉴定应以项目的实施方案与计划为依据,重点考察项目是否达成预期目标,并对成果进行系统和客观的学术评价、明确其水平层次与实际推广价值。同时,需全面梳理并总结项目的研究实施经验,汇集专家意见与改进建议,推动项目研究成果的深入应用、有效交流与广泛推广。

三、结项鉴定条件

结项鉴定严格依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进行,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项目结项报告。

(二)结项鉴定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三)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新文科和新农科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四)省级结项鉴定项目除以上条件外,在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标志性成果须在此标准上提高等级和数量;校级结项鉴定项目除满足以上第(一)条要求外,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1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四、结项鉴定方法

(一)省级项目鉴定结项方法

1.所有省级立项项目均须通过学校组织鉴定,重大项目结论需经省教育厅组织答辩确定,重点项目结论由省教育厅统一审核确定,一般项目鉴定结论由学校组织的专家组确定、省教育厅复核。

2.受省教育厅委托,学校组建教改项目鉴定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3.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结项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应包括:提交的结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研究目标和任务是否完成;研究成果的创新性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实践应用对比分析优势所在,推广应用实际效果表现在哪些方面,推广应用前景如何;对成果水平的定性综合评议意见;对进一步完善项目研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结项鉴定。

(二)校级项目鉴定结项方法

1.学校成立校级教改项目鉴定委员会,对校级项目进行鉴定。

2.校级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进行,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结项材料的基础上,提出结项鉴定意见。鉴定意见包括:提交的结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研究目标和任务是否完成;研究成果的创新性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实践应用对比分析优势所在,推广应用实际效果表现在哪些方面,推广应用前景如何;对成果水平的定性综合评议意见;对进一步完善项目研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结项鉴定。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省级项目材料报送

所有省级材料需报送以下三项材料:

1.《项目结项定书》(一式八份,含电子版,附件4);

2.《项目研究报告》(一式八份,含电子版);

3.主要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二)校级项目材料报送

所有校级材料需报送以下四项材料:

1.《项目结项鉴定书》(一式五份,含电子版,附件5);

2.《项目研究报告》一式五份,含电子版);

3.主要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4.《项目结项鉴定汇总表》(一式一份,附件6),电子版以学部(学院)为单位发送至邮箱hncdjyk@huel.edu.cn

(三)省级和校级项目报送要求

1.《结项鉴定书》《项目研究报告》和佐证材料各自装订成册;

2.佐证材料需编写目录和页码;

3.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结项鉴定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

六、相关要求

(一)结项鉴定评审会。省级教改项目结项鉴定评审会具体汇报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各项目组于11月11日前完成各项鉴定准备工作。

(二)报送时间。请省级、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于11月10-12日通过“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平台”http://huel.kypt.chaoxing.com/报送电子版材料,11月12日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部。教务部将于11月14日前完成所有鉴定工作。

(三)信息变更。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附件3)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非因调离、退休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如有上述因素确需进行调整时,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参与人员调整不得超过2人,一般项目不得超过4人。项目主持人须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附件7),经牵头高校及参与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省教育厅审核批准。

校级教改项目参照此要求执行,项目主持人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附件8),经学部(学院)主管教学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教务部审核批准。

省级、校级项目的《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均需与上述结项材料同时报送。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结项鉴定,是项目执行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项目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对促进成果的应用、交流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项目具体承担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结项鉴定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人:李丽蓉 孙怡颖

联系电话:0371-86156972

材料报送地址:郑东校区办公楼东配楼206


  附件:

  1.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需参加鉴定名单

  2.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需参加鉴定名单

  3.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

  4.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鉴定书

  5.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鉴定书

  6.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结项鉴定汇总表

  7.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8.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教务部

                                            202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