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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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06月20日 15:04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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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5〕167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鉴定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一)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2022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6号),2023年度河南省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教高〔2023〕388号);

(二)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2021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1〕489号),2023年河南省本科高校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教高〔2023〕334号)。

以上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学校提出意见后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具体参与鉴定结项名单见附件1。

二、鉴定结项原则

“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原则,保证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鉴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鉴定结项条件

鉴定结项应参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2)要求进行,并突出如下重点:

(一)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及改革目标和实施方案、实施计划,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二)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尤其是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三)鉴定结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方面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四)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四、鉴定结项方法

(一)本次项目鉴定工作,所有项目由省教育厅委托项目主持高校聘请专家组织鉴定、教育厅复核。

(二)学校组建项目鉴定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三)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议方式,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包括:提交的结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研究目标和任务是否完成;研究成果的创新性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实践应用对比分析优势所在,推广应用实际效果表现在哪些方面,推广应用前景如何;对成果水平的定性综合评议意见;对进一步完善项目研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五、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项目主持人于2025年8月18日将以下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务部教学研究科(行政楼东配楼206房间),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ncdjyk@huel.edu.cn

(一)项目研究报告(一式八份,含电子版);

(二)《项目鉴定结项书》(见附件3,一式八份,含电子版);

(三)主要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项目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项目鉴定结项书》和支撑材料各自装订成册,支撑材料需有目录和页码。

六、相关要求

(一)项目鉴定具体汇报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二)项目人员信息有变动的项目请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见附件4),并与上述结项材料一起报教务部(纸质版、电子版均需报送)。

本科高校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的鉴定结项,是对项目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对促进成果的应用、交流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项目具体承担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鉴定结项工作,不断深化研究性教学、智慧教学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其他未尽事宜请与教务部教学研究科联系。


联系人:李丽蓉 孙怡颖       联系电话:0371-86156972



附件:1.研究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智慧教学专项研究项目参加鉴定名单

2.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

3.项目鉴定结项书

4.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5.项目结项要求和标准




                                              教务部

                                                2025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