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对跨学科专业人才的需求,促进学生个性化、多样化发展,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教务部决定开展2025年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目标
聚集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需求,依托学校特色优势学科、专业,围绕特定方向、交叉学科领域或相关前沿领域开设一组核心课程,建设微专业项目。通过微专业“小切口、深聚焦、短周期、模块化”的课程学习,增强学生知识结构的复合性,培养学生在特定领域的核心素养,提高学生从业竞争力和对未来社会的适应力。
二、项目要求
(一)课程设置
1.学部(学院)自主设置和建设微专业,整合校内外优势教学资源,设计开发一组特色鲜明、应用性强、契合学生学业发展需求的专业核心课程,纳入学校微专业课程库。
2.每个微专业一般开设5-8门课,每门课程2-3学分,总学分15学分左右,每学分16学时。
(二)学生修读和教学安排
学生从大二开始可以选报微专业,课程一般安排在2个学期以内,最长不超过3个学期。微专业采取预制课表,单独开班授课。
(三)项目设置和运行
1.微专业按照“需求导向、动态优化”的原则进行设置和建设。学部(学院)根据自身学科专业建设条件,充分结合当下社会人才需求和学生学业发展需要,论证并提交微专业设置申请,由学校审议通过后开始招生培养。
2.学部(学院)作为微专业主办单位,负责微专业的招生宣传、人才培养等工作的具体实施。学生完成培养方案指定课程,获得规定学分,经学部(学院)审核后,报教务部审定,发放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微专业毕业证书。
3.2023年以前入学的学生(含2023级)修读微专业所获学分可以冲抵本人专业培养方案中通识教育选修课、专业拓展选修课不超过6学分,2024年以来入学的学生(含2024级)修读微专业所获学分可以冲抵专业类任选课不超过6学分。微专业修读课程成绩不纳入本人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学业成绩计算范围。
4.微专业学费参照辅修专业收费标准执行。微专业学费收入分配按照学校收入分配管理办法执行,即学费收入按照学校20%、主管部门5%(人员经费)、主办单位75%(其中公用经费30%、人员经费70%)进行分配。微专业学费收入分配后学生申请退费的,由主办单位针对学生未修读课程学分进行核算退费。
三、申报条件
(一)微专业的开设应把握前瞻性和创新性,具有明确的建设目标、特色鲜明、具有可持续性。鼓励依托学校优势特色学科或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开展具有学科交叉属性的校内、校际、校企联合微专业的申报、建设和招生培养。
(二)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设置应科学合理,纳入培养方案的课程能够支撑专业培养目标,精准对接社会人才需求和学生学业发展需要。
(三)微专业课程的设计和建设应有效支撑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独立于现行的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另行建库。该类课程仅供相应微专业学生修读。
(四)学校现有开设的微专业原则上同意继续招生。鉴于学校教学机构调整,相应微专业应以学部(学院)为单位重新提交申报材料进行备案,未完成本轮备案的原设微专业视作自愿停招,自动予以撤销。
四、材料提交
申报微专业的学部(学院)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2),并以学部(学院)为单位,于2025年5月12日前将纸质申报书一式3份,汇总表一式1份报送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科(办公楼东配楼206房间),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的电子版材料发送至:hncdjyk@huel.edu.cn.
五、其他事项
(一)为确保微专业建设成效,切实有利于复合型人才培养,助力学生高质量就业,2025年微专业建设项目坚持质量至上原则。
(二)评审通过的微专业项目专业将于2025年秋季学期开始招收学生。
(三)请各学部(学院)将微专业项目建设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机制,加强微专业招生宣传,规范微专业教学管理,确保微专业建设质量。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书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微专业”建设项目申报汇总表
教务部
2025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