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部长信箱  | 设为首页 
 本站首页  机构设置  教务管理  学籍管理  教学研究  教学服务  教材建设  招生信息 
 
教学研究
 【人才培养】 
 【课程建设】 
 【专业建设】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教改项目】 
 【教学成果】 
 【通知公告】 
 【工作流程】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教学研究>>正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鉴定工作的通知

2023年09月28日 22:00  点击:[]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鉴定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3〕318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省级和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一)省级项目鉴定结项范围

1.2021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本科教育类、高校思政课类)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学校提出意见后报省教育厅高教处。

2.2019年立项延期结项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

3.2020年度河南省新文科、新工科与新农科专项参加本次鉴定。

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校级项目鉴定结项范围

1.2021年度立项的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已获批省级立项的校级立项项目按省级项目鉴定要求进行鉴定。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项目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由所在单位提出意见后报学校教务处。

2.2021年以前立项延期结项项目须参加本次鉴定,且不能再申请延期结项。

3.凡无故不参加本次鉴定的项目,视为自动放弃项目建设,做撤项处理,停止划拨经费和已拨经费使用,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育教学研究实践项目,项目组成员不得在职称晋升、评奖评优等情况时使用该项目。

具体名单见附件2。

二、鉴定结项原则

以“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原则,保证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结项鉴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三、鉴定结项条件

鉴定结项应严格依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3)要求进行,并突出如下重点:

(一)完成项目立项时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二)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注重原创性改革,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改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三)省级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新文科、新工科和新农科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四)省级鉴定结项项目除以上条件外,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重大项目和重点项目的标志性成果须在此标准上提高等级和数量;校级项目鉴定结项除满足以上第(一)条要求外,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1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育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一流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四、鉴定结项方法

(一)省级项目鉴定结项方法

1.所有省级立项项目均须通过学校组织鉴定,重大项目、重点项目、新文科、新工科和新农科项目鉴定结论由教育厅统一审核确定,一般项目鉴定结论由项目主持学校组织专家鉴定、教育厅复核。

2.受省教育厅委托,学校组建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3.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包括:提交的结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研究目标和任务是否完成;研究成果的创新性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实践应用对比分析优势所在,推广应用实际效果表现在哪些方面,推广应用前景如何;对成果水平的定性综合评议意见;对进一步完善项目研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二)校级项目鉴定结项方法

1.学校成立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委员会,对校级项目进行鉴定。

2.校级项目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进行,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结项材料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包括:提交的结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研究目标和任务是否完成;研究成果的创新性贡献表现在哪些方面;实践应用对比分析优势所在,推广应用实际效果表现在哪些方面,推广应用前景如何;对成果水平的定性综合评议意见;对进一步完善项目研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省级项目材料报送

所有省级材料需报送以下三项材料:

1.《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一式八份,含电子版,见附件4);

2.主要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3.《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见附件5)。

(二)校级项目材料报送

所有校级材料需报送以下三项材料: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一式五份,含电子版,见附件6);

2.主要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含电子版);

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见附件7)。

(三)省级和校级项目报送要求

1.《鉴定结项书》和佐证材料各自装订成册;

2.佐证材料需编写目录和页码;

3.每个项目纸质材料装于一个档案袋中,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粘贴在档案袋上。

六、相关要求

(一)省级教改项目鉴定具体汇报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各项目组于10月20日前完成各项鉴定准备工作。

(二)请省级、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于10月23日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教务处将于10月27日前完成所有鉴定工作。

(三)省级教改项目人员信息有变动的项目请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见附件8),校级教改项目参照此要求执行,并与上述纸质材料一起报教务处。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鉴定结项,是项目执行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项目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对促进成果的应用、交流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项目具体承担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鉴定结项工作,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人:李丽蓉 孙怡颖

联系电话:0371-86156972

电子邮箱:hncdjyk@126.com

材料报送:郑东校区办公楼东配楼206


附件:

1.省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需参加鉴定名单

2.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需参加鉴定名单

3.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

4.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

5.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

6.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

7.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

8.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教务处

  2023年9月27日


上一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关于申报2023年度本科高校产教融合系列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2023年度通识教育选修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闭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综合办公楼东配楼2楼 邮编:450000 邮箱:jwc@huel.edu.cn

版权所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 CopyRight 2005-2016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