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教学运行
考试管理
成绩管理
辅修管理
工作流程
1.2012级(含)和以前年级学分总数应达到12,2013级(含)和以后年级学分总数应达到10;
2.转专业和辅修双学位的学生最高可以抵冲4学分(两种情况不累积);
3.创新实践活动学分可申请抵冲通识选修课和集中实践环节选修部分学分,最高4学分;
4.选修的课程如和本专业必修课程相同或相近,不计选修课学分;多次选修相同或相近课程,只计一次学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