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材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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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关于开展校级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5年12月17日 17:29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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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关于开展校级

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河南省教材建设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教材建设质量,推动校级规划教材的规范管理与有效使用,依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河财政教〔2021〕72 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通〔2023〕53号)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通〔2023〕53号)中立项建设的全部校级教材。

二、结项条件及程序

(一)结项条件

申请结项的校级规划教材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教材已正式公开出版。成套教材或分册教材须全部出版后方可申请验收;

2.正式出版的教材选题、教材名称、主要编著者与申报立项信息保持一致;

3.教材内容无政治性、科学性、知识性错误,能够体现学科前沿和教学改革成果;

4.编写人员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违纪和学术不端行为,教材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结项程序

1.项目主持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规划教材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后连同正式出版的教材2册(套),一人一袋(文件袋封面粘贴申请书首页)提交至学部(学院)教学服务中心;

2.学部(学院)针对拟申请结项的校级规划教材进行自主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部教材科进行备案,并由教务部发文公示结项结果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材审核与评议,确保教材政治方向、内容质量、编写规范符合要求。

验收通过的教材应加强宣传推广与教学使用,并建立定期修订机制,及时更新内容,提升教材育人实效。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部(学院)于2026年1226,将评审材料提交至教务部教材科。电子版发送至:hncdjck@huel.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校级教材结项验收材料”。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规划教材项目结项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规划教材项目结项汇总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3.教材样书两册(套)。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371-86156973

报送地址:行政楼教务部教材科(东配楼205室)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规划教材项目结项申请表

附件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规划教材项目结项汇总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

2025年12月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