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关于开展校级
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国家和河南省教材建设相关要求,进一步提升我校教材建设质量,推动校级规划教材的规范管理与有效使用,依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河财政教〔2021〕72 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通〔2023〕53号)文件要求和工作安排,现决定开展2023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项验收范围
《关于开展2023年度校级规划教材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教通〔2023〕53号)中立项建设的全部校级教材。
二、结项条件及程序
(一)结项条件
申请结项的校级规划教材须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1.教材已正式公开出版。成套教材或分册教材须全部出版后方可申请验收;
2.正式出版的教材选题、教材名称、主要编著者与申报立项信息保持一致;
3.教材内容无政治性、科学性、知识性错误,能够体现学科前沿和教学改革成果;
4.编写人员政治立场坚定,无违法违纪和学术不端行为,教材无知识产权纠纷。
(二)结项程序
1.项目主持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规划教材项目结项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一式一份,经所在单位审核后连同正式出版的教材2册(套),一人一袋(文件袋封面粘贴申请书首页)提交至学部(学院)教学服务中心;
2.学部(学院)针对拟申请结项的校级规划教材进行自主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及相关材料报送至教务部教材科进行备案,并由教务部发文公示结项结果。
三、工作要求
各单位应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教材审核与评议,确保教材政治方向、内容质量、编写规范符合要求。
验收通过的教材应加强宣传推广与教学使用,并建立定期修订机制,及时更新内容,提升教材育人实效。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部(学院)于2026年12月26日前,将评审材料提交至教务部教材科。电子版发送至:hncdjck@huel.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单位名称+校级教材结项验收材料”。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规划教材项目结项申请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规划教材项目结项汇总表》(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
3.教材样书两册(套)。
联系人:张磊
联系电话:0371-86156973
报送地址:行政楼教务部教材科(东配楼205室)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规划教材项目结项申请表
附件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校级规划教材项目结项汇总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部
2025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