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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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6月24日 16:22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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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河南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结项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6〕169号要求,学校决定开展“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结项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结项范围

2022年度首批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教高〔2023〕72号)、2024年度第二批河南省“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教办高〔2024〕144号)。立项课程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不能结项的,课程负责人须写出书面报告后报教务部

二、鉴定结项原则

注重质量、讲求实效为原则,保证结项的科学性、严肃性和规范性。通过课程结项鉴定,落实项目实施方案和实施计划,实现预期目标,对成果进行科学和客观的评价,明确成果水平与推广价值;总结项目研究经验,提出进一步完善意见和建议,促进成果的应用和交流推广。

、鉴定结项条件

“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建设项目结项需达到下列条件:

1.课程建设参照混合式课程建设标准,课程至少已经开设2个学期,且教学效果良好;

2.结项报告中有学生创新创业教学案例3个以上或者编写创新创业教材或著作一本;

3.积极组织课程开设班级学生参与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和大学生创新训练计划,并在上述两项活动中至少取得1个省级以上奖项。

四、鉴定结项方式

1.本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鉴定工作,所有项目受省教育厅委托,学校组建课程鉴定委员会,聘请专家组织鉴定(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2/3),鉴定结果报省教育厅复核。

2.课程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议方式,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主持鉴定工作。

2)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现场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应包括:提交的结项资料是否完整、齐全;课程目标和课程建设任务是否完成;课程特色与创新表现在哪些方面;课程评价与考核改革成效如何;课程应用对比分析优势所在,推广应用实际效果表现在哪些方面,推广应用前景如何;对课程水平的定性综合评议意见;对进一步完善课程建设与应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未完成课程目标和建设任务者,不予通过鉴定结项。

五、材料报送要求

各课程需提供以下鉴定材料:

(一)鉴定结项书(附件1,一式八份,双面打印,骑缝装订);

(二)项目报告(一式八份,双面打印,骑缝装订);

(三)主要成果佐证材料(一式一份双面打印,封面胶装

六、其他要求

(一)结项鉴定评审会。本次结项鉴定评审会具体汇报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各项目组于7月8日前完成各项鉴定准备工作。

(二)报送时间。请将结项材料纸质版于7月8日前报送教务部教学研究科(至善楼东配206房间),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hncdjyk@huel.edu.cn.

(三)信息变更。根据《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管理办法》要求,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主持人和主要成员非因调离、退休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更换。如有上述因素确需进行调整时,调整不得超过2人。项目主持人须填写《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附件2),经牵头高校及参与单位主要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报省教育厅审核批准。

各课程承担单位、课程组及课程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结项鉴定工作。


联系人:李丽蓉 孙怡颖

联系电话:0371-86156972


附件:

1.河南省本科高校“专创融合”特色示范课程鉴定结项书

2.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教务部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