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作组织
(一)学校统筹。教务部在分管校领导领导下,总体负责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的组织、安排和协调工作。
(二)学部(学院)主体。各学部(学院)成立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专班(以下简称“专班”),由各学部(学院)执行部长、院长担任召集人,学部(学院)分管教学副部长(副院长)担任联络人,联合召集各教学单位院长、分管教学副院长、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骨干教师、校外同行专家、企事业单位行业专家共同搭建专班工作机制。各单位专班应在修(制)订人才培养方案过程中切实加强跨学部、跨学院沟通协作。
(三)专业具体实施。各专业负责人在本单位工作专班统筹下,严格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制(修)订202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修订重点、学分结构、课程设置等要求,开展人才培养方案修(制)订及课程教学大纲编制工作。各单位要充分发挥改革治理效能,降低学生专业确认门槛,原则上实现同学科门类下各专业一年级课程设置相同或相近;坚持整合、去水、重构原则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已立项建设的高水平课程教学团队课程原则上应继续保留,如有必要调整,可将其列入本专业的专业选修课程模块,以兹作为全校其他专业的个性化教育课程,供全校学生选择修读;为进一步达成高素质复合型人才培养目标,鼓励课程交叉融合创新,优先支持26版方案中新设的交叉融合类专业课程纳入学校第三批高水平课程教学团队建设序列。
二、培养方案论证程序及要求
(一)专业内部修(制)订(2026年4月29日至2026年5月15日)
各学部(学院)工作专班要认真学习贯彻《意见》要求,全面梳理、认真总结现有人才培养方案运行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问题不足,仔细研究对标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开展在校生、毕业生及用人单位需求调研,并在此基础上认真研究讨论,完整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包括辅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辅修学位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并进一步完善与之匹配的课程逻辑图和课程教学大纲。
(二)学部(学院)论证(2026年5月16日至2026年5月20日)
各教学单位应在学部(学院)工作专班统筹指导下,组织开展人才培养方案论证工作,每个专业至少聘请3位校外专家(包含2名学科专业高水平教授和1名熟悉专业人才社会需求的行业企业专家)对培养方案进行论证,于2026年5月21日前将《校外专家论证意见表》(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hncdjyk@huel.edu.cn。
(三)人才培养方案修改(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8日)
各教学单位应在学部(学院)工作专班统筹指导下,根据校外专家论证意见修改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四)人才培养方案报送(2026年5月29日)
各学部(学院)工作专班要严格按照《意见》要求对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进行审查,文本格式参照《202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文本格式说明》(附件2)进行调整,并以学部(学院)为单位,于2026年5月29日前将加盖学部(学院)公章、加签学部(学院)执行部长、院长签名的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版,一式一份,报送至教务部教学研究科(至善楼东配楼206房间),电子版发送至hncdjyk@huel.edu.cn。
(五)学校审定(2026年5月30日至2026年6月22日)
人才培养方案由教务部进行形式审查,经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通过后组织实施。
附件:1.2026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校外专家论证表
2.2026版本科人才培养方案文本格式说明
教务部
202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