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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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本科教育类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 发布时间: 2026年04月02日 17:16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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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单位: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激励广大教师投身教学改革、潜心教书育人,全面提高人才自主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6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2654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6年本科教育类教学成果等级评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名额

2026年校级本科教育类教学成果等级评定,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次,总量60项。根据省教育厅分配限额,我校可遴选24项教学成果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评定。评定工作坚持质量第一、宁缺毋滥。

二、评定原则

(一)注重导向。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坚持正确的育人导向,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构建高水平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

(二)注重创新。服务国家战略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适应高等教育普及化阶段特点,深入探索,在理论和实践上取得新突破。

(三)注重一线。优先奖励教育教学一线成果,加强专业、课程、教材、实践等核心要素建设。成果应经得起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可推广性。

(四)注重公平。向一线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倾斜,激励教师潜心教书育人。

三、成果要求

(一)申报校级本科教育类教学成果等级评定,需通过省级或校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鉴定。已获得过校级教学成果奖的获奖成果,如无特别创新,不得重复申报。

(二)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等级评定,需通过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结项鉴定,且在本次等级评定中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奖励。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可在限额内推荐2项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应用效果显著但未能列入省级教改鉴定的教学成果。

(三)成果应经过 2 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省级特等奖和一等奖的成果一般应经过不少于4年的教育教学实践检验)。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应从正式实施(包括试行)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不含研讨、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

(四)成果主要完成人应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并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单位应为成果主要完成人所在单位,并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研究和实践的全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成果主要完成人单位发生变化的,以成果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准。

四、推荐要求

(一)各单位在限额内向教务部择优推荐(限额指标见附件1),同一申报人累计参与不超过 2 项(主持限1项),不得跨类别重复申报(不得同时申报本科、研究生类)。

(二)各单位要依据《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定推荐等级参考指标》(附件2)科学把握等级比例,在限额范围内对成果排序后统一推荐,不受理个人直接申报。

(三)各单位要将成果培育评定作为深化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健全遴选机制,严格评审标准,优中选优;严格政治与师德双把关,对存在学术不端、师德失范行为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严肃工作纪律。在推荐、评定等各环节,做到利益相关人员主动回避;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拟推荐成果在单位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

五、评定程序

(一)申报人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所在教学单位,单位组织初审,并择优向学校推荐;

(二)学校组织专家依据申报材料和成果水平进行评审,确定校级教学成果等次;

(三)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申报要求,推荐校级一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参加省级教学成果评定。

六、材料报送

(一)每项成果应报送以下纸质材料一式一份: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成果等级评定申报书》(附件3);

2.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左右);

3.相关国家级、省级教学改革项目立项文件;

4.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附件4,请按照格式要求填写,须加盖应用单位公章);

5.代表性教学研究论文(限5篇)、著作(限2部);

6.成果及主要完成人获得地市级以上奖励证书;

7.省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限5篇,须为纸质媒体或官方网站);

8.教材类成果须提交样书 1 册及电子文档(含封面、版权页、目录及精选内容,PDF 格式,不超过50页,限5部)。

1项《申报书》单独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第28项材料按顺序合装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附件5。全部材料应装入档案袋,袋面粘贴《申报书》封面复印件。

以上材料电子版材料需通过“河南财经政法大学质量工程项目申报平台”(http://huel.kypt.chaoxing.com/)报送,用户名、密码为学校“在线课堂”登录用户名、密码。

(二)各教学单位应报送以下材料各1份:

1.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6,需排序,加盖单位公章);

2.评定工作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hncdjyk@huel.edu.cn

七、时间节点安排

(一)202649日前各单位完成网上填报,410日将申报材料纸质版报送教学研究科,逾期不再受理;

(二)2026411-12日安排校级教学成果评定;

(三)2026413日—17日,公示校级教学成果评定结果;

(四)2026418日—20日,在线填报省级教学成果评定申报材料;

(五)2026421日,报送省级教学成果评定申报材料。


联系电话:0371-86156972

电子邮箱:hncdjyk@huel.edu.cn

材料报送地址:至善楼(办公楼)东配楼206室。


附件:1.2026年本科教育类教学成果评定申报推荐限额

      2.河南省本科高等教育教学成果评定推荐等级参考指标

  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成果等级评定申报书

  4.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

  5.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

  6.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


                         教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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