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通〔2023〕10号
各实验室管理部门:
为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科信厅函〔2023〕8号)以及《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教办科技〔2023〕126号)等文件精神,迎接5-6月省教育厅的现场安全检查工作,学校决定开展2023年全校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各实验室管理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通知要求,强化红线意识,参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对标对表开展安全自查自纠工作,寻找实验室安全工作的不足,补齐短板。认真落实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对实验室安全隐患进行“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排查,重点做好易燃、易爆、易制毒、剧毒化学品安全及生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工作,营造安全和谐的教学、科研环境。
二、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小组
组 长:刘荣增、薛玉莲
副组长:张道庆、张义华
成 员:(以姓氏首字母为序)
陈文利、樊新生、郭 宏、李海松、李淑红
彭尚先、任剑锋、孙建华、田训龙、王长江
张安毅、张 扬
各级领导要亲自抓、上一线,带头深入实验室检查,将责任层层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贯通到各个环节,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措施不到位的部门和人员要严肃问责,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有效防范实验室事故发生。
教务处主要负责教学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管理工作,科研处负责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与管理工作。
三、检查范围
各实验室管理部门对照教育部《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附件1)所列检查内容逐项自查,其中与我校实际情况较密切的主要为实验室安全责任体系、安全管理体制机制建设与运行情况,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应急能力建设情况等,重点是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工作情况、危废处置、安全文化建设、安全应急演练等内容。
另根据2022年省教育厅专家组进校现场检查结果反馈,各二级管理单位在检查中普遍存在以下问题,应重点排查整改:
1.安全责任书签订不规范;
2.各单位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应急演练及记录、应急预案、危险源分布清单、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资料不完善,没有及时更新,尤其是应急预案内容针对性不强,本单位不涉及的危险源不应体现在应急预案内;
3.实验室安全信息牌信息不全,缺少相关安全警示标识。
四、具体安排
1.自检自查(2023年4月19日前完成):各实验室管理部门按照“全过程、全要素、全覆盖”的总体要求,参照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进行全面的实验室安全自检自查,并按要求填报附件1、附件2和附表2-1、附表2-2。
2.学校检查(2023年5月8日至5月9日):学校将组织相关部门对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并针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各实验室管理部门要按照整改意见按期整改。
3.请各实验室管理部门于4月19日前将附件1、附件2和附表2-1、附表2-2报送实践教学科(综合楼东205),同时发送电子稿至hncdsjk@126.com。联系电话86158275。所交材料需各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4.为迎接省教育厅专家组5月下旬的现场检查,避免重复出现之前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各实验室管理单位(中心)需在5月12日前将本单位签订的二、三级责任书电子版,本单位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规章制度、人员培训情况、应急演练及记录、应急预案、危险源分布清单、安全检查台账、整改报告等(具体资料目录参照2023版检查项目表)最新修改版电子资料整理打包发送到教务处实践科邮箱:hncdsjk@126.com。(提醒:务必更新相关材料后按顺序提交)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实验室负责人要切实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决克服侥幸心理、厌战情绪、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增强实验室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实验室安全。
2.明确责任。各单位实验室负责人要切实做好实验室的日常安全管理,明确责任,将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3.加强建设。各单位实验室负责人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要逐项明确隐患整改要求与负责人员。
附件:1.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2023年)
2.XX(中心、学院)实验室安全自查自纠报告
2-1.高校实验室安全管理信息填报表
2-2.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自纠汇总表(2023年)
3.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实验室
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2023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