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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届本、专科毕业生实习工作的通知

2016年11月08日 16:23  点击:[]

 

教通字【201637

 

各院系:

根据我校人才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安排,2017届毕业生的实习工作将于20161114日开始,为了保证实习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落实人才培养方案对毕业实习实践环节的要求,加强毕业环节的指导,现将毕业实习工作有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实习目的

毕业实习是我校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践教学环节,是培养大学生社会适应能力、锻炼综合技能与提高综合素质的重要步骤,也是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水平的标志之一,同时促使学生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把所学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运用到实际工作中去,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为毕业后较快适应工作岗位的要求打下良好的基础。

二、实习要求

1.各院系成立实习领导小组,由院系主要负责人任组长,设专人全面负责毕业实习的布置、安排、检查、督导工作。

2.按培养方案要求,各院系必须制定毕业实习计划和具体实施方案(包括实习时间、实习地点、带队教师、毕业生实习安排一览表(见附件,可在教务处网站资料下载栏目下载)),实习计划和毕业生实习安排一览表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于2016119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3.做好实习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结合教学实习基地,尽量安排本科学生到基地实习,基地不能满足学生实习的应提前联系落实实习单位。

4.2017届本、专科毕业生实习结束后,每个实习生都要按要求填写出实习总结报告表。实习总结报告要经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上交所在院系,作为实习成绩考核的依据,并作原始的评估材料存挡。

三、实习方式

1.本科生:原则上要求集中定点实习,实习点要配备有经验的指导教师带队。

2.专科生:若集中实习条件不具备,可采取分散实习方式,确保实习学生能按时完成实习任务。

3.对分散实习的学生,各院系要随时和学生保持联系,派专人负责掌握每个实习学生的手机、E-mail等联系方式,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和管理。

四、实习时间

1.各院系根据学校总体安排和各专业教学计划按照本专业实习大纲的要求,可结合实际情况安排毕业实习,实习学生最迟应于201751日返校。如有特殊情况,学校另行通知。

2.各院、系统筹安排好毕业实习、毕业论文(设计)、毕业论文设计)答辩等环节的时间。

五、实习实施

1.各院系做好实习动员工作,讲明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宣布实习纪律。

2.学生实习期间,各院系领导要加强对实习学生的巡视、检查和指导。

3.毕业实习结束后,各院系做好实习工作总结(本、专科分开),并将总结电子版通过电子邮件报实践教学科备案。

六、实习纪律

1.强化学生安全意识教育,使学生学会自我保护,做好实习中的安全防范工作。

2.学生必须严格按照实习计划的安排,努力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3.自觉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公共财物,提倡文明礼貌,维护学校声誉。

4.严格遵守各实习单位的作息时间,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实习期间不得请假,如需请假须经带队教师或实习单位领导的批准,无故或未经请假缺勤者,以旷课论处并记入实习鉴定。

5.凡不参加毕业实习的学生不予评定实习成绩,不能取得毕业资格。

七、实习指导教师的职责

1.各院系必须选派教学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工作责任心强、有一定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的专业教师担任实习指导教师;同时,也可聘请接受实习单位的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担任实习指导教师。

2.指导教师的主要责任

1)提前到实习单位了解和熟悉情况,会同实习单位根据实际情况拟定实习进度,做好实习准备工作。

2)对学生讲解毕业实习计划的内容和安排,使学生明确实习的目的和要求,同时对学生进行保密、安全、遵守劳动纪律等有关方面的思想教育。

3)会同实习单位有关人员,具体指导学生进行实习,检查学生完成实习情况,掌握实习进度。

4)以身作则,言传身教,关心实习学生的思想、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积极引导学生深入实际,督促学生完成各项实习任务。

5)指导学生写好实习总结,负责组织实习考核和成绩评定工作。

八、成绩评定

实习成绩评定分优、良、中、及格和不及格五个等级评定,优:成绩≥90,良:90>成绩≥80,中:80>成绩≥70,及格:70>成绩≥60,不及格:成绩<60)

通知中要求的电子版文件请发至邮箱hncjzfdx@huel.edu.cn,联系电话:0371-86158275

 

附件:2017届毕业生实习安排一览表(点击下载)

 

 

 

 教务处 

2016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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