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本站首页  机构设置  教务管理  学籍管理  教学研究  教学服务  实践教学  质量监控  教材建设  实验室管理  处长信箱 
 
【通知公告】
 【集中实践】 
 【毕业论文】 
 【毕业实习】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实践教学>>【通知公告】>>正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内实验、课外实践、集中实践环节课表的通知

2019年02月26日 09:35  点击:[]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关于报送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课内实验、课外实践、集中实践环节课表的通知

教通字〔2019〕9号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实践教学的管理,落实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任务,切实提高实践教学质量,请各教学单位报送本学期本部门归属课程的课内实验、课外实践、集中实践环节课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内实验课和课外实践课是指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某一课程的总学时除了课堂教学学时外,还有课内实验或课外实践学时的课程,需要报送课内实验或课外实践课表(课表模板见OA系统中本文外挂附件1)。集中实践环节课表是指本学期本部门归属的集中实践环节课程课表(课表模板见OA系统中本文外挂附件2)。

二、各教学单位要及时汇总本单位需要的实验场所信息,统一到各实验场所管理部门申请实验场所。各实验场所管理部门要根据教学单位的申请及时进行实验课安排,在充分利用实验场所的基础上,与教学单位沟通排课时间、地点的调整等问题,并将排好的课表返回各相关教学单位,各教学单位上实验课的老师要配合实验场所管理人员做好课前的实验条件准备工作和课后的实验日志登记工作。各教学单位要严格按照安排好的时间地点到实验场所上课,如有变动,提前向教务处和实验场所管理部门打报告,经同意后方可调整。

三、各教学单位将本学期本部门归属课程的课内实验和课外实践课表落实上课时间地点后汇总到课内实验和课外实践课课表模板中,将集中实践环节课程课表落实上课时间地点后汇总到集中实践环节课表模板中,由教学秘书统一报送到教务处,请任课老师不要自行报送或者每个老师一张表打包报送。

四、在本学期开学两周内(2019年3月9日之前)将本部门课内实验和课外实践课表的汇总表以及集中实践环节课表的汇总表纸质版分别签字盖章报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发送电子版到邮箱hnzfjwc@126.com。

 

附件1:课内实验和课外实践课表模板

附件2:集中实践环节课表模板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2019年2月25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20年度校级(省级)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项目立项(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举办学校2019年(第四届)大学生计算机设计大赛的通知

关闭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综合办公楼东配楼2楼 邮编:450000 邮箱:jwc@huel.edu.cn

版权所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CopyRight 2005-2016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