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本站首页  机构设置  教务管理  学籍管理  教学研究  教学服务  实践教学  质量监控  教材建设  实验室管理  处长信箱 
 
通知公告
 【人才培养】 
 【课程建设】 
 【专业建设】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教改项目】 
 【教学成果】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教学研究>>【教改项目】>>通知公告>>正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申报暨省级教学成果奖励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1年12月27日 17:04  点击:[]

教通字〔2021〕90号


各教学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进一步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教办高2021371号)文件要求,学校决定开展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励申报暨省级教学成果奖励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申报本次校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原则上是2019年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省级或校级教学改革鉴定的教学成果。

(二)推荐申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原则上是2019年完成并且经过两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通过省级教学改革鉴定,且获得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的教学成果。

(三)根据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我校可另外推荐1-2项教育教学成果突出、应用效果显著但未能列入省级教改立项的校级一等奖及以上教学成果,各教学单位可将符合条件的教学成果一并推荐申报。

二、奖项设置

2021年校级教学成果奖,设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次。坚持标准、质量第一、宁缺毋滥。

三、基本原则

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实践性和创新性;坚持引导优秀人才终身从教,向长期从事一线教育教学的教师倾斜;坚持示范引领,重在应用推广,促进教学领域人才培养能力的整体提升。

四、申报要求

(一)各教学单位推荐成果时要兼顾不同类型、不同领域的成果,在同等水平情况下,向教学一线教师倾斜,优先推荐长期从事公共课、基础课和实验实践教学的教师,尤其是中青年教师取得的成果。只接受教学单位推荐的成果,不受理个人申请。超过一个以上的成果应排序推荐申报。两个及以上单位完成的成果,由主持人所在单位申报。同一教学单位内容相同或相似的项目限报1项。个人作为项目成员的成果不得超过2项(包括参与其他单位的成果),作为主持人的成果限报1项。

(二)各教学单位要科学把握各等级推荐比例,按照《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等级参考指标》(见附件2)进行推荐。严禁弄虚作假,成果完成人必须是成果的主要实际参与者。成果完成人和完成单位要以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通过名单和校级教改项目鉴定通过名单为准,不得进行人员调整和顺序变更。

(三)推荐申报省级一等奖及以上的成果,需建设有成果展示网址。

五、评选程序

(一)申报人将相关申报材料报送所在教学单位,单位组织初审,并择优向学校推荐;

(二)学校组织专家依据申报材料和成果水平进行评审,确定校级教学成果奖项目及等次;

(三)根据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要求,学校从校级教学成果奖中择优推荐参加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

六、材料报送

(一)成果报送材料

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表》(见附件3)

2.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教学成果报告(5000字左右,需附查新查重证明)。

3.与成果相关的国家级和省级教学、科研项目。

4.教学成果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请按照格式要求填写(见附件4)。

5.教育教学研究代表性论文论著。限10篇论文、3部著作。

6.获得奖励。成果及主要成员获得的地市级以上奖励。

7.新闻媒体报道。省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8.教材成果须提交样书及教材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包括教材封面、出版信息页、目录及精选内容(不超过50页PDF格式文档)。

上述纸质材料和教材样书各一式一份。第1项《申请表》单独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第2-8项材料按顺序合装成册(要求见附件5,一式一份)。纸质材料要用档案袋装好,每袋限装一项成果的材料,并将《申请表》封面(复印件)贴于袋的正面。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退,请自行留底。

(二)教学单位报送材料

教学单位需提交校级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见附件6,一式一份,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时间节点安排

(一)2022年1月6日前各教学单位将申报材料报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

(二)2022年1月7日安排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

(三)2022年1月7日—11日,公示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暨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结果;

(四)2022年1月12日,公布校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结果暨省级教学成果奖推荐结果;

(五)2022年1月12-14日,在线填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申报材料;

(六)2022年1月14日,报送省级教学成果奖评选申报材料。

开展校级教学成果奖励工作,是巩固教学工作中心地位,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高质量做好教学成果推荐工作。

联系电话:0371-86156972

电子邮箱:hncdjyk@126.com

材料报送地址:办公楼东配楼206室。

 

附件:1.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办法

     2.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励推荐等级参考指标

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成果奖申请表

4.教学成果校外推广应用及效果证明

5.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附件材料

6.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2021年12月27日

  • 附件【附件1-6.doc】已下载


上一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评选暨省级教改项目立项遴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关于2021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果的公示

关闭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综合办公楼东配楼2楼 邮编:450000 邮箱:jwc@huel.edu.cn

版权所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CopyRight 2005-2016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