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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关于开展2019年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

2019年06月05日 17:03 jyk 点击:[]

教通字〔201943

 

各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的通知》(教高〔2019387号)文件精神,学校决定组织开展省级和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级鉴定工作安排

(一)鉴定组织及范围

1.鉴定组织

受省教育厅委托,学校成立省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委员会,专家组成员不少于7人,其中校外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2.鉴定结项范围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7年度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的通知》(教高〔20171039号)文件中的我校获批项目,原则上全部参加鉴定结项,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鉴定结项方法

1.省级立项项目须先通过学校组织鉴定,重点项目结论由教育厅审核确定,一般项目鉴定结论由项目主持学校组织鉴定、教育厅抽检。

2.学校组织鉴定采用专家会议评审方式,工作程序为:

1)由专家组组长主持鉴定工作。

2) 项目主持人介绍项目研究情况(每个项目汇报不超过8分钟,(须用PPT汇报)。

3)专家通过听取汇报、审议材料、实地考察、召开座谈会、答疑等方式进行评议。

4)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包括:是否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对成果水平的定性评议意见,尤其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材料报送

1.所有项目均需报送《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一式七份,含电子版,见附件2)、反映该成果并经查新的总结报告(含电子版,并附国家科技部门认可的查新机构的查新证明)以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各一份。

2.《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见附件3,电子版用EXCEL格式报送)。

3.其他成果证明材料须编写目录和页码。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二、校级鉴定工作安排

(一)鉴定组织及范围

1.鉴定组织

学校成立校级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委员会,对校级项目进行鉴定。

2.鉴定结项范围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公布2017年校级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评审结果的通知》(河财政教〔201758号)文件中获批项目,已获批省级立项的校级立项项目按省级项目鉴定要求进行鉴定;另2017年申请延期结项的项目也要一并随本次参加鉴定结项,具体名单见附件4

(二)鉴定结项方法及材料报送要求

校级项目鉴定采用书面评审方式进行,专家组在认真审议材料的基础上,提出鉴定结项意见。鉴定意见包括:是否完成研究目标和任务;对成果水平的定性评议意见,突出对改革创新、实践效果和实际推广应用价值等方面的综合评价;对项目研究的进一步完善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材料报送

1.所有项目均需报送《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一式三份,含电子版,见附件5),以及其他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份。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见附件6,电子版用EXCEL格式报送)。

3.其他成果证明材料须编写目录和页码。每个项目材料单独装袋,并将《鉴定结项书》封面复印件和袋内材料明细表分别贴于袋的两面。

三、鉴定结项条件

1.完成“项目申请书”中确定的研究目标和实施方案,形成完整的项目报告。

2.鉴定结项项目应准确把握国内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的发展趋势,理论结合实际,重视改革创新,体现新时代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等教育提出的新要求,取得实质性教学成果,发表有高水平教学论文。项目组应对项目的省内外研究现状、自身水平和特色做出科学的自我评价。

3.省级重点项目的研究成果要着力反映和解决当前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有创新,有特色,对高素质创新型、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发挥重要作用,具有较强的推广应用价值。

4.省级一般项目鉴定结项除以上第12条要求外,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2项;省级重点项目的标志性成果须在此标准上提高等级和数量;校级项目鉴定结项除以上第12条要求外,以下4项标志性成果不少于1项。

1)项目成果在2所以上学校教学实践应用;

2)项目成果在CN期刊公开发表有教学论文;

3)项目成果具有校级以上“教学质量工程”项目(在线开放课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规划教材、教学名师、专业认证等)支撑并能充分体现;

4)项目成果在市级以上新闻媒体上宣传报道。

四、相关要求

1. 省级教改项目鉴定具体汇报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另行通知,请各项目组于624日前完成各项鉴定准备工作。

2.请省、校级教改项目负责人于624日将纸质材料报送教务处,同时发送电子版,教务处将于75日前完成所有鉴定工作。

3.省级项目需网上填报,填报时间为:713-15日,网上申报材料应与纸质材料一致。填报网址:http://jxgc.open.ha.cn/

4.人员信息有变动的项目请填写《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具体格式见附件7,并与上述纸质材料一起报教务处。

5.确实不符合结项条件或有特殊原因在本年度不能结项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应实事求是地写出书面报告,由项目主持人提出初步意见报校教务处。

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鉴定结项,是项目执行过程的一个重要环节,是对研究和实践成果分析、总结和提高的重要措施,对促进成果的应用、交流和推广,具有重要意义。各项目承担单位、项目组、项目具体承担人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做好鉴定结项工作,促进教学改革不断深化,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联系电话:86156972 报送地址:新校区办公楼东配楼206

电子邮箱:hncdjyk@126.com

 

附件:1.2017年我校省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名单

2.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书

3.河南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

4.2017校级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立项名单

5.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

6.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项目鉴定结项汇总表

7.河南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审核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201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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