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首页  |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本站首页  机构设置  教务管理  学籍管理  教学研究  教学服务  实践教学  质量监控  教材建设  实验室管理  处长信箱 
 
【通知公告】
 【人才培养】 
 【课程建设】 
 【专业建设】 
 【本科教学工程项目】 
 【教改项目】 
 【教学成果】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本站首页>>教学研究>>【通知公告】>>正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关于召开2017年新增专业(方向)申报论证会的预通知

2017年04月13日 09:48 jyk 点击:[]

 

教通字〔201721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专业(方向)建设,优化专业(方向)结构,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我校已于2016年下半年对2017年拟新增专业(方向)的申报意向征求了意见。现将召开新增专业(方向)申报论证会的有关事项预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论证会拟安排在20175月底或6月初,具体时间会在正式通知时告知。

二、参加人员

(一)各专业申报负责人及相关成员;

(二)评审专家;

(三)教务处处长、副处长及相关科室人员。

三、会议程序

(一)教务处处长主持专业(方向)申报工作论证会;

(二)各专业(方向)申报负责人用PPT向专家汇报新增专业(方向)申报的主要理由及人才需求预测情况,拟设专业(方向)的培养方案,拟设专业(方向)的建设规划、师资队伍情况等。时间不超过8分钟;

(三)专家对申报的新增专业(方向)有关情况进行质询,专业(方向)申报负责人及成员对专家提出的问题进行答辩;

(四)专家组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对每个申报的新增专业(方向)提出是否同意设置的意见。

四、新增专业(方向)评审参考指标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以下简称《目录》)文件精神,新增专业(方向)申报评审参考以下几项指标:

(一)符合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有稳定的社会需求;

(二)符合学校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有利于形成合理的专业结构;

(三)有相关学科作为专业发展支撑,具有一定的特色和优势;

(四)有明确的专业发展规划、先进的人才培养方案;

(五)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需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

(六)具备开办专业(方向)所必需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

五、报送材料

(一)《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见附件2、附件3)。申请表用A4纸打印,做到内容完整、无误,排版美观、大方。

(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分“备案专业”适用和“审批专业”适用两类。申报《目录》内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申报尚未列入《目录》的新专业,填写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六、注意事项

(一)在上学期各院系提交的申报专业(方向)(见附件1)基础上,如有新的申报意向,也可提前做好调研和材料准备,到时一并汇报。

(二)希望各单位充分重视拟增设专业的申报工作,抓紧时间对有意增设的专业进行调研,认真准备和撰写申报材料,申报材料报送时间及报送份数另行通知。

(三)相关附件和资料可从OA系统和教务处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下载。联系电话:0371-86156972

 

附件:1.2017年各教学单位拟申报的新专业(方向)一览表

2.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备案专业适用)

3.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审批专业适用)

附件1

2017各教学单位拟申报的新专业(方向)一览表

序号

专业名称(方向)

专业代码

所属学科

申报院系

1

音乐表演

130201

艺术学

艺术系

2

电子商务与法律

120802T

管理学

电子商务与

物流管理学院

3

城乡规划

082802

工学

资源与环境学院

4

数据科学与

大数据技术

080910T

工学

 

5

美术学

130401

艺术学

艺术系

 

注:专业代码后加“T”指的是特设专业,特设专业每年动态调整,每年批准设置的新专业(需要履行审批程序)列为特设专业。

 

 

 

 

2017412

 


上一条:教务处关于组织慕课建设及“学习通”移动学习平台使用经验分享会的通知
下一条: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公布2017年度校级优秀基层教学组织立项建设及省级推荐名单的通知

关闭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金水东路河南财经政法大学综合办公楼东配楼2楼 邮编:450000 邮箱:jwc@huel.edu.cn

版权所有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CopyRight 2005-2016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