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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试卷评阅及成绩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2019年06月26日 09:23  点击:[]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关于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考试

试卷评阅及成绩管理工作安排的通知

 

各教学单位:

为规范期末考试试卷评阅(以下简称“评卷”)及成绩录入等工作,依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做好2018-2019学年第二学期期末课程考核工作安排的通知》(教通字〔201942号)、《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关于实施课程考核“双达标”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1910号)及我校课程考核、成绩管理相关规定,对本学期期末考试评卷及成绩录入等工作做以下安排:

一、评卷工作安排和要求

(一)评卷时间

期末考试集体评卷时间定于201971-78日进行,79日之前完成成绩录入。

(二)评卷组织方式及要求

1.评卷活动应在评卷教师所在单位适宜的办公或教研场所进行。评卷场所应张贴专门的警示标识,评阅试卷时应密封答题卷(或答题卡),严禁拆封评卷,严禁把试卷带离规定场所

2.各单位在评卷前应进行评卷培训,评卷教师正式评卷前应先进行试评,流水评卷的应统一把握评卷标准。

3.评卷要求以及规则严格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普通本专科学生课程考核管理规定(试行)》(河财政教201767号)第七章,课程考核材料评阅及成绩评定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成绩管理工作安排及要求

(一)成绩录入时间安排

1.平时成绩录入时间安排

20196241000-6281700,录入平时成绩、实验(期中)成绩并保存提交。

2.期末成绩录入时间安排

实行“双达标”成绩的课程,于2019711000-781200,录入期末成绩,提交并打印相关材料。

未实行“双达标”成绩的课程,任课教师可在711000781200期间进行成绩录入保存,并201978140091200提交并打印相关材料

特别说明:所有课程务必在规定时间点内录入、提交。教师及院系对“双达标”材料要核验,确保总评成绩无误。

(二)系统登录

任课教师访问教务信息服务平台。

IPhttp://xk.huel.edu.cn/jwglxt/xtgl/dl_loginForward.html

用个人工号、密码登陆系统。在系统界面点击成绩录入”,然后选择课程,课程密码为系统登录密码,用鼠标点击“确定”。

教师登录发现密码错误的,可通过系统进行密码找回

(三)成绩录入注意事项

根据教学评价的要求,成绩录入全部课程不分院系和课程类型,一律采用百分制进行记载,平时成绩、实验成绩和期末成绩均采取百分制录入,请各位老师严格遵守以下注意事项进行操作:

1.录入时请先确认界面左侧各项成绩所占总成绩比例以及界面左上角的等级制

2.根据期末考试工作安排,平时成绩应是根据平时各项考核成绩及其比例计算出的,评定要有合理依据,严禁单一以考勤作为平时成绩依据,严禁随意给出平时成绩,考核成绩应有一定区分度,原则上应符合正态分布。一般情况下,平时成绩占期末总成绩的30%,各位教师严格按照学期初制定的成绩比例执行并将平时成绩考核说明附在成绩记载簿首页。平时成绩记载簿装入课程试卷袋。

3.本学期实行期中考核的课程,需要将期中考核成绩计入到平时成绩中,并说明期中考核成绩在平时成绩中的所占比例。

4.对于系统中有学生名单而没有试卷的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录入,对于作弊、缺考的学生,应在期末成绩一栏中注明“作弊”、“缺考”等相应字样。“缓考”申请已于考试开始前由教务科处理完毕。对于提交免修申请的学生,任课教师应核对该生免修课程已获得成绩后,录入免修。特别注意的是,教师应正常录入“缺考”、“作弊”、“缓考”学生的平时成绩。

5.对于有试卷而系统中没有学生名单的情况,任课教师需写明情况并连同试卷交教师所在院系教学秘书处,主考院系教学秘书应在教务系统中查询学生是否选课,没有选课记录的成绩按作废处理;有选课记录的成绩,在教务系统成绩修改申请模块补录相关成绩,并如实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专科学生成绩问题核查汇总表》(附件1,以下简称《成绩问题核查汇总表》)并保存试卷,任课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存放试卷。

1)《成绩问题核查汇总表》只做漏登成绩登记用,不做更正成绩处理(更正成绩请参见下文“成绩更正流程”)。

2)《成绩问题核查汇总表》中涉及实验成绩的需说明平时、期末、实验(期中)成绩的比例,无实验(期中)成绩又无特殊说明的,录入比例按平时成绩30%、期末成绩70%计算总评成绩。

6.如果任课教师直接提交后,发现整班提交错误的,需教师本人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具体情况,由主管教学副院长(副主任)签字,经教学单位盖章后交到教务科,并由任课教师在系统中进行成绩提交返回申请,按程序审核后,任课教师可重新提交成绩。

7.各位老师请认真检查本学期所开全部课程是否全部录入并提交,务必确保所有成绩录入完成,并保存提交。

(四)成绩更正流程

录入后的成绩请任课老师务必仔细核对,若提交后的成绩有误需更改成绩的,需要由教师填写《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专科学生成绩更正申请表》(附件2,以下简称《成绩更正申请表》),并在系统中提交成绩更正申请。按程序审批后,由责任教师和教学秘书一同将相关材料交教务处教务科,由教务科将审核通过的成绩转入成绩库。

三、期末考试材料整理与保管

任课教师试卷批改完成、成绩录入系统以后,应以教学班为单位,完善并提交以下材料,供开课单位教学办保管:

(一)采用命题出卷方式考核需上交及保管的材料

1.成绩单(含试卷分析)

任课教师阅卷完毕成绩提交后,按教学班打印成绩登记表(含试卷分析)一式两份,并填写完善。成绩登记表及试卷分析由任课教师、教研室主任(或课程负责人)、教学院长签字后,一份交主考教师所在院系,由主考教师所在院系送教务处存档,一份装入试卷袋中存档。

1)试卷分析以教学班为单位,即每门课程每个教学班做一份试卷分析。试卷分析由任课教师负责。

2)不同教学班的同一门课程命题质量分析应完全相同,应根据命题教师意见做出命题质量分析;各班考试结果不同,其所反映出的教学问题和改进教学的思考与建议应不同。考试成绩严重偏离正态分布的(正态分布是指90分以上的考生比重≤20%,不及格的考生比重≤10%),要特别分析原因。

3)试卷分析中“综合分析”部分应注意与《试卷审批表》上“试题难易比例”、《试卷分析》前半部分的教务管理系统自动统计数字、《考场记录单》上“交卷情况”相一致。

2.平时成绩记载簿(附平时成绩考核说明)

3.考场情况登记表

4.考场记录单

5.空白试题册与答卷

6.答案与评分标准(考核方案)

7.考生答卷

8.考场告知书

以上材料(除第1项由主考教师所在院系送教务处存档一份外),由开课单位教学办审核收齐后按要求顺序装入试卷袋中,由开课单位负责存档保管。

(二)其他考核形式上交及保管的材料

没有以试卷形式考试的,需要另附考核方案、评判标准、考核材料等。由开课单位教学办审核收齐后按顺序装入试卷袋中存档,由开课单位负责保管。

(三)试卷归档管理

教学单位试卷档案管理参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关于转发<外语学院试卷归档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

四、期末上报教务处考试材料

各教学单位请于2019710日上午12:00之前将以下考试相关材料上报教务处。

(一)成绩单(含试卷分析)1份。上交相关材料时在“成绩管理-成绩录入设置”中导出应录入成绩的课程目录(要求字段:课程名称,教师,教学班名称,备注),按照课程名称、教师排序。并把目录表打印,附在成绩单首页。特别注意,每一门成绩单,都需要签名和加盖公章主修专业和双学位分开报送。

(二)《成绩问题核查汇总表》(见附件1

(三)《成绩更正申请表》(见附件2

特别注意:各院系请在报送材料时,认真检查本学期所开全部课程老师是否都上交材料,并在系统中检查成绩状态,务必确保所有老师成绩提交。

五、其他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组织

各教学单位试卷评阅及成绩管理工作应在本单位期末考务工作领导小组下展开。各教学单位应根据本通知要求,针对本院系具体情况,合理安排,保证试卷评阅、成绩录入和管理工作及时、准确的完成。

(二)加强宣传,规范管理

各教学单位应将本通知安排传达至每一位任课教师,以确保阅卷、成绩录入、试卷归档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三)统一协调,合理调配

各教学单位应统一协调本单位资源,确保期末试卷评阅、成绩录入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教学单位应通知本单位任课老师合理安排录入成绩时间。

教务处将对期末考试试卷评阅及成绩管理工作进行全程监督检查,作为期末考试考务先进单位评比的参考依据。

联系人:牟雯琪,联系电话:86158309,地址:郑东校区综合办公楼东配楼208房间。

 

 

附件:1.南财经政法大学本专科学生成绩问题核查汇总表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专科学生成绩更正申请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2019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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