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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2017年08月27日 15:49  点击:[]

各院系:

为做好我校2018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根据教育部及《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河财政文【2017】63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推免工作组织与领导

为做好我校2018年推免生工作,学校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校推免生遴选、推荐工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教务处。

(一)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推免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统筹管理,维护推免工作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组 长:杨宏志

副组长:李慧军 刘荣增 赵传海(常务)

成 员:(以姓氏笔画为序)

申统 张义华 李晓峰 周红琦 随新玉 崔炜

(二)推免生遴选监督工作领导小组

监督小组受理学校关于推免工作的各类申诉和建议,保证推免工作公平公正,申诉渠道畅通。

组 长:师维

副组长:刘洪波

成 员:刘艳 李钧民 杨丽君

各院系需成立由相关负责人和教师代表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和监督工作组,严格落实集体议事和集体决策制度,按照学校要求制定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具体组织实施。

二、严格推免工作程序和纪律

(一)各院系要严格按照《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见附件1)结合本单位教学工作实际制定本单位推免工作实施细则,并严格按照相关规范认真做好推免工作。推免工作不得弄虚作假,违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被推荐人推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相关单位要切实做好推免名额、推荐办法、推免生名单、咨询申诉渠道等信息的公开。凡单位及个人对有公示结果持有异议的,请在规定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署名向监督机构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并加盖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注明所在单位、本人联系电话并签署本人姓名。

三、推免工作程序及时间要求

(一)学校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及推免生指标,预计8月底公布各院系推免生名额。

(二)9月1日前,各院系成立推免生遴选工作组,制定推免实施办法(包括推免生条件、考核办法和工作程序等),报教务处备案,并在院系网站进行公布,院系务必安排通知到2018届所有毕业生。

(三)9月8日前,学生向所在院系提出推免申请,提交《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见附件2);院系对申请人进行考核、审查、筛选,并根据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等额确定拟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并填写《推免生登记表》(见附件3)及《推免生结构表》(见附件4),同时向教务处提交电子版及纸质版,纸质版需由学生本人核对后签字确认。

(四)9月11日之前学校对拟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公示。对有异议的学生,学校将查明情况,反馈处理结果。

(五)学校将审定后的推免生名单上报“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

(六)推免生按要求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考、录取阶段等相关的工作。

四、其它事宜

(一)请各相关单位认真按照相关文件通知要求及时间规定做好推免生各项工作,以保证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二)推免生的资格审核确认、报考、录取等相关工作均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相关人员应及时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保证推免工作顺利进行。获得推免资格的学生及时登录推免服务系统,了解相关信息,并按要求完成报考、录取阶段等相关的工作。

(三)咨询、监督电话及邮箱

教务处电话:0371-86158309 邮箱:jwc@huel.edu.cn

监督电话:0371-86155836   邮箱:hncjzfdxjw@163.com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2017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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