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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2020年11月13日 16:12  点击:[]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

期中教学检查的通知

 

 河财政教202056

各教学单位:

为加强教学过程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根据《河南财经政法大学2020年度本科教学工作计划》(河财政教〔2020〕8号,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期中教学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教学管理。主要检查本学期教学工作计划情况;人才培养方案落实情况;课程教学进度执行情况;教授/副教授职称教师上课情况;督导及管理干部听课情况;教研室活动开展情况;日常教学档案归档情况;教学信息反馈情况等。(见附件1)

2.试卷检查。上个学期(疫情期间)课程考试及试卷留存情况;近4年课程试卷重复率情况。(见附件2)

3.2020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设计)检查。主要检查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任务下达;毕业论文开题;毕业论文指导;论文撰写规范;毕业论文答辩;毕业论文管理是否符合《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的要求。(见附件3)

4.2020-2021学年第1学期期中课程考核情况检查。主要检查期中课程考核组织管理;命题质量及评阅质量;考场纪律;考核材料归档等方面是否符合学校统一要求,并就考核形式和考核效果,听取教学单位的反馈意见和建议。(见附件4)

二、检查时间和方式

各教学单位应从即日起针对以上检查内容开展自查对照工作,学校检查组现场检查时间为2020年11月24日。

学校检查组到教学单位一般不听取自查情况汇报,直接抽查相关教学材料,主要检查教学单位审核评估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本学期教学工作自查情况,检查过程中必要时可向有关人员询问相关情况,检查组应具体细致地记录检查数据,完整填写各项检查表格。

三、教学检查工作小组组成

学校教学检查工作小组由主管教学校领导、校教学督导专家及教务处、教学质量评价中心、督导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组成。

学院(系、中心)教学自查工作小组由学院(系、中心)自行组织,应当包括教学单位领导、教研室主任、院级督导、教学办公室主任等。

四、 检查要求

1.教学单位领导要靠前指挥,切实做好检查落实工作。学院(系、中心)要制订周密的自查落实工作方案,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严禁走过场。

2.各教学单位自查结束后,请于11月20日17:00前提交如下材料:①学院(系、中心)期中检查自查问题分类汇总表;②近4学年课程试卷重复率超40%的课程试卷目录;2020届毕业论文(设计)目录;期中检查总结报告(包含存在的问题、整改、创新点等)。

以上材料均以电子版提交,请设置成文件压缩包,统一命名为:学名《2020-2021-1期中教学检查》,发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电子邮箱:hncdzlk@126.com。(联系人:李妍,电话:18503883260,86156973)。

 

附件:1.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期中常规教学检查记录表

2.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期中试卷检查记录表

3.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毕业论文(设计)检查记录表

4.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期中课程考核检查记录表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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