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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师网上评学工作的通知

2018年06月29日 11:25  点击:[]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关于开展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

教师网上评学工作的通知

 教通字〔2018〕54号

各教学单位:

为全面了解我校学风建设情况,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决定组织开展本学期教师网上评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学的目的和意义

教师评学既有助于促进师生交流、提高和改进自身的教学方法和手段,也可以了解学生学风、学纪和学习效果等情况,从而激发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促进形成优良的学风教风。请全体授课教师积极参与,客观公正地进行评学。

二、评学对象

本学期全体授课教师授课的全校本专科教学班级。

三、评学时间

2018年71日—2018年76日。

四、评学流程

(一)注意事项

教师网上评学主要通过教务信息管理平台完成。教师遗忘登录密码请于本单位教学办公室重置密码。因系统原因不能正常网上评学的,请教师向教学办公室说明情况,由教学主任(教学秘书)汇总后,报送教务处集中处理。

(二)教师网上评学操作方法及步骤

1.登录“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信息服务平台”系统主界面。在“用户登录”栏输入教师“工号”及“密码”进入平台。

    2.点击“教师评价”下拉菜单栏“教师评学”,左侧即显示教师个人本学期需要评学的教学班。选择相应教学班,参考右侧评学指标,根据该班学风情况给出相应等级(优秀、良好、较差)

 3.教师对每一个教学班评学结束后点击“保存”,进入下一个教学班的评学,直至本学期所有教学班均完成评学,点击“提交”,完成本次网上评学活动。

五、评学活动要求

(一)教师网上评学由各教学单位具体组织实施。各教学单位应根据学校要求,及时通知并组织教师参加评学活动,请教师合理安排时间,避开冲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评学。

(二)各教学单位应根据网上评学汇总情况,发现学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并分析原因,制定下一步学风整改方案。

(三)教师网上评学的参评情况是教师参与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体现,将作为教师教学评优评奖的重要依据。教师参评率将作为所属教学单位教学管理评价的重要指标。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冯老师

电话:86156973

 

附件: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师网上评学指标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2018年628

 

 

 

 附件

 

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教师网上评学指标

评价项目

评价内容

评价等级

A

优秀

85-100

B

良好

60-84

C

较差

0-59

学习态度

学生尊师重教、品行、言行及思考问题、回答问题情况。

 

 

 

教学秩序

遵守教学规章制度、使用教材、出勤情况及课堂学习状态。

 

 

 

课前课后

课前预习、课后完成作业情况。

 

 

 

学习效果

学生对基本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的掌握情况。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总体评价

对该教学班学风情况整体评价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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