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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规范并落实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任务的通知

2017年09月11日 09:00  点击:[]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关于规范并落实人才培养方案中实践教学任务的通知

                                                        教通字[2017]51号

各教学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的管理,落实本科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实践教学任务,提高实验课的开出率和实验室利用率,学校决定组织编制课程实验指导书,用于指导课程的实践教学任务落实,并作为教师上实验课必备的教学材料。同时,自本学期开始,凡是人才培养方案中列有实践教学任务(含课内实验和课外实践)的课程,均需在学期初报送课内实验课或课外实践课的上课时间、地点,统一进入课表。现就有关事宜提出以下要求:

一、实验指导书编制要求

1.实验指导书由各开课教学单位组织编制,由课程负责人或教学经验丰富的主讲教师执笔,集体讨论制订。理论课程(有课内实验和课外实践学时)、集中实践环节课程和独立实验课程均需编制实验指导书,实验指导书要对学生实验报告有具体的撰写要求。具体编制格式见附件1

2实验指导书编制完成后由各教学单位组织审核,经教学单位主管教学领导签字,并报教务处备案。实验报告作为课程实践教学环节考核或评价的主要依据以电子和书面两种形式提交,由院系留存,格式要求见附件2

二、本学期实验课表编制要求

本学期有实践教学任务的教学单位,除了编制课程实验指导书外,还要编制本学期的实验课表(实验课表模版见附件3)。课表中需要教务处协调实验场所的课程放在表格上部,在备注中标明“需协调地点”,实验场所相关信息不填;不需要协调实验场所的课程(如:随堂实验、课外实践、部门自排等)放在表格下部,注明实验场所的具体信息。集中实践环节课表编制及报送另行通知。

三、实验场所管理部门要求

各实验场所管理部门要根据教务处提供的“需协调地点实验课表信息”及时进行实验课安排,在充分利用实验场所的基础上,与院系沟通排课时间调整和排课地点等问题,并将排好的实验课表通知相关院系和报送教务处。各院系上实验课的老师要配合实验室管理人员做好课前的实验条件准备工作和课后的实验日志登记工作,实验日志模板见附件4

四、各项材料的报送要求

1.实验指导书的报送要求

各开课单位将审定后的本单位课程实验指导书电子文档汇总,以“XX院系-课程实验指导书汇编”的命名格式保存,包含汇编封面、目录(格式见附件5)和课程实验指导书,于2017930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20171030日前将印刷成册的课程实验指导书汇编1份报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备案。

2.实验课表的报送要求

各教学单位将本部门实验课表汇总,经教学院长(主任)审核签字、部门盖章后于2017914日之前提交纸质版一份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同时将电子版发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

3.实验场所管理部门排课的报送要求

各实验场所管理部门将排好的实验课表按院系汇总,经教学主任审核签字、部门盖章后于2017920日之前提交纸质版一份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并将电子版发至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

 

人:何晓光

联系电话:0371-86158275;手机:18503883276

电子邮箱:hnzfjwc@126.com

办公地点:综合办公楼东配楼205

 

附件:1.课程实验指导书模板及要求(点击下载)

2.学生实验报告模板(点击下载)

3.实验课表模板(点击下载)

4.实验日志参考模板(点击下载)

5.汇编封面、目录(点击下载)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教务处

2017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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